中标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用办公耗材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412号
预算金额1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丽娟0731-55555335
中标联系人万玉玲15973236497
中标公司湖南五联科技有限公司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成交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用办公耗材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湖南利安达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3 时间:2021-11-19 16:06:00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用办公耗材采购2021年11月19日评审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用办公耗材采购

二、采购预算:1890000

三、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412号

2.采购代理编号:LADCZ(2021)1102

四、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五、供应商报价情况(单位:元):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单价合计)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享受情况

评审结果

湘潭市立帆科技有限公司

51452.00

/

湖南五联科技有限公司

51057.00

/

湘潭欣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9032.00

/

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成交金额、成交地点、供货要求及主要标的物规格参数

成交标的的名称: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常用办公耗材采购

成交供应商名称:湘潭欣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街道车站路198号2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万玉玲,15973236497

成交金额:单价中标(单价合计:49032.00元)。最终以所供货物成交单价×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两年内或总结算金额达到人民币1890000元,本合同供货期即终止

成交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要求:

1、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两年内或总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1890000元时,本合同供货期即终止。

2、质保期:详见采购需求。

3、送货方式、时间:采用分批送货的形式运送相关耗材。采购人为零库存管理,成交供应商备足采购需求清单内所需耗材,做好充分配送准备工作。采购人通知送货起最迟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4、配送地点:湘潭市交警支队、九华交警大队、岳塘交警大队、雨湖交警大队、市民之家交警业务窗口。

主要标的物序号

主要标的物名称

规格参数

单价(元)

1

高白多功能办公用纸A4

70g/ m²、A4  210mm*297mm、 500张/包、1箱=8包

215

2

高白多功能办公用纸A4

80g/ m²、A4  210mm*297mm、 500张/包、1箱=8包

260

3

高白多功能办公用纸A3

70g/ m²、A3  297mm*420mm、 500张/包、1箱=4包;

215

4

高白多功能办公用纸A3

80g/ m²、A3  297mm*420mm、 500张/包、1箱=4包;

260

5

打印机墨水

适配机型:EPSON L380打印机;

墨水颜色:黑色;

打印量:4000页;

彩色包装,单只装,非替代品。

75

6

打印机墨水

适配机型:EPSON L805打印机;

墨水颜色:黑色;

打印量:3000页;

彩色包装,单只装,非替代品。

135

7

粉盒

适配机型:奔图P3305DN打印机、奔图M7105DN多功能一体机;

墨粉颜色:黑色;

打印量:3000页;

原厂包装,单只装,带出厂防伪标签,非替代品;

450

8

硒鼓

适配机型:奔图P3305DN打印机、奔图M7105DN多功能一体机;

成像鼓打印量:12000页;

单只装,带防伪标签和出厂序列号,非替代品;

499

9

路由器

无线传输速率:300M

适用频段:2.4GHZ;

150

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不高于24790元整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为24790元。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谈判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张国金

随机抽取

全程

成员

姜黄英震

随机抽取

全程

成员

彭亮宇

随机抽取

全程

八、采购人:

采 购 人: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1-55298245  

地    址:湘潭市河东大道2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利安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学府路1号新都汇3栋16楼

联系人:廖丽娟     李子贤     郭蛟

联系电话:0731-55555335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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