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站厕用品、保洁车维修材料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预算单价
优惠率(%)
优惠后单价
备注
1
双面胶
2M长×3CM宽
卷
5
88%
4.4
2
垃圾篓
高28CM×18CM宽
个
9
7.92
3
厕所刷子
60公分长
12
10.56
4
垃圾袋
33型号
件
358
315.04
水管
材质:橡胶,规格:220×4mm
180
158.4
6
二齿
2*36CM
35
30.8
7
喷壶
容量:2kg
20
17.6
8
白色喷漆
380m/瓶
灰色喷漆
10
打气筒
55型
30
26.4
11
蚊香盘子
15cm圆形
3.52
厕必净
15瓶×0.5kg
90
79.2
13
保洁车
1.2M长×60CM宽×60CM高(带铁制盖)
辆
950
836
14
保洁车外胎
26×2六层级
条
120
105.6
15
保洁车内胎
26×2层
22
19.36
16
保洁车轴承
206型
17
保洁车钢圈
26×16×8MM
108
95.04
18
保洁车大轴
轴实心/0.94
85
74.8
19
保洁车链条锁
1.2m
15.84
保洁车螺帽垫片
M27×1.5丝锥六角
套
13.2
21
外墙清洗剂
浓度29%,40kg/桶
桶
105
92.4
敌敌畏
0.4kg×20瓶
285
250.8
23
喷雾器
18L
145
127.6
24
节能灯泡
13w
25
烧碱
25kg/包(含量99%)
包
172
151.36
26
卫生球
1g/个
1.8
1.584
27
洗洁精
1.8kg/瓶
瓶
18.48
28
空气清洗剂
320ml/瓶
29
灭害灵
600ml/瓶
塑料壶
10公斤
31
湘江油漆
4kg/桶
80
70.4
32
檀香
10圈/盒
160
140.8
33
抹布
60CM长×30CM宽
34
中号水桶
中号
湘江黑漆
1kg/桶
36
湘江白漆
38
33.44
37
刷子
4寸
6.16
大清洁球
不锈钢
2.64
39
充电式手电
12v
24.64
40
灯泡
200w
41
小红桶子
13CM高×18CM宽
42
长地刷
43
剪刀
17CM
把
8.8
44
除草剂
0.25kg/40瓶
400
352
45
漏斗
大号
7.04
46
铝人字梯
加厚2.5m
280
246.4
47
特大垃圾袋
1.2m×1m宽
48
手提塑料垃圾袋
80CM长×70CM宽
14.08
49
清洁刀
50
木人字梯
2.5m
190
167.2
51
水瓢
铁
52
大白桶
53
口罩
医用卫生口罩
54
油漆刷
3寸
55
稀释剂
0.5kg/瓶
56
大桶绿漆
15kg/桶
248
218.24
57
机头水
500ML
58
18寸地板刷
45CM
70
61.6
59
大蛇皮袋子
50宽*80长
0.88
60
大桶机头水
25kg
150
132
61
瓷砖去污剂
62
胶纱手套
L
双
63
安全绳
9.3mm
米
64
竹夹板
1.2m宽*2.4m长*10cm厚
块
220
193.6
65
草帽
55-60
66
铁丝
10#
斤
67
帆布手套
5.28
68
大包洗衣粉
1.56kg
69
加绒胶手套
砖铲
230CM长*150CM宽*75CM高
71
铁链
8号
72
螺丝刀
73
钳子
8寸
74
大扳手
12寸
75
管子钳
300-40
76
锤子
1kg
77
耙头
4齿
78
钢割子
45*10
79
一齿
50CM
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合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年合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三年合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要求
1、货物更换:乙方须承诺中标后在不影响货物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货物的更换;在结算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更换。
2、货物配送:乙方在甲方当地应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和储备仓库,可免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须提供配送服务队伍名称、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
3、货物包装:乙方需在产品包装时采用易搬运存储的包装方法,并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明细,在外包装标注数量、规格及配送单位等信息。
4、强效沟通:乙方应提供 7*8 小时咨询服务。在非遇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物品配送到位,对于日常换货,须在1 个工作日内完成到位。
5、货物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它要求及说明
1、采购清单仅供乙方参考,具体以甲方实际购买及结算为准。
2、站厕用品、保洁车维修材料非一次性采购到位,乙方承诺按要求分批次向甲方单位及时配送站厕用品、保洁
车维修材料。
3、乙方承诺中标后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
4、在非遇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应在 2 个工时内给予确认回复,未及时回复
的甲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考核扣款,每次扣 400 元。乙方未在 2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需求将所需物品配送到位采购
人指定位置的,甲方可对乙方配送不及时或者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考核扣款,每次扣1000 元。项目验收不合格时,甲方可出具正式验收不合格纸质文件,纸质文件工本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乙方进行考核扣款,每次扣 2000元。
1、乙方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项目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项目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安装调试: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相关产品的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加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第四章采购务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免费提供质保期内设备的技术服务,非人为导致设备损坏下,提供设备配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参照政府采购通用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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