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建室、荣誉室制作(定制)广告宣传品费用
金额
3.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10819536136
预算金额3.44万元
招标公司和硕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张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和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建室、荣誉室制作(定制)广告宣传品费用 
 项目编号:6202411081953613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鹏1  1570996192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08 13:38  -  2024-11-13 20:00 
 采购单位:和硕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宣传品制作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品制作服务; 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uv打印;制作时效:1-3天;增值服务:安装拆卸;设计类型:宣传栏;产品材质:PVC;采购人需求描述:严格按照我方清单报价。;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34431.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清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和硕县 特吾里克镇 和硕县石材大道86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需先携带相关资质及以上询价商品实物到我单位进行确认,并在收到现场确认函后方可报价,无确认函者,就算最低价中标成功,我单位也不予采用。 2、★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9日,仅一天。 3、★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送至各使用部门,不接受快递或物流)。 4、★投标供应商必须能够满足产品的参数要求和商务要求,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虚假响应,或者无法按时交货影响业主办公使用的,采购方可作废标处理,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投标公司予以处罚,和进行网上通报处理。 5、★以上标注“★”号条款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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