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霍山县】【中标候选人公示】霍山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及排水管网提升(团结路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5001202949
预算金额595.87万元
招标联系人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503289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霍山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及排水管网提升(团结路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E341525001202949
标段名称
霍山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及排水管网提升(团结路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E341525001202949001
招标人
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最高限价(元)
5958762.00
代理机构
安徽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西路
0564-503289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8日10时00分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全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报价大小写不一致。属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1(1)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不一致,投标被否决。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海佳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投标函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属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2.4(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投标被否决。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鸿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未见投标函。属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2.4(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投标被否决。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岱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未见投标函。属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2.4(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投标被否决。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固信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报价大小写不一致。属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1(1)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不一致,投标被否决。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禹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创业家苑1#综合
楼1507-1
投标报价(元)
5532339.56元
项目经理
瞿焕霞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81892098
项目总工
赵州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总工获奖

项目总工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纵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红埂路3号工投庐江
创新产业园2#
投标报价(元)
5532686.68元
项目经理
张如飞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12206266
项目总工
王勇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总工获奖

项目总工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山镇府前路9号3-2
投标报价(元)
5532727.51元
项目经理
沈海兰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92018222
项目总工
杨玉鑫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总工获奖

项目总工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诸佛庵西路106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2032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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