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九嶷河宁远县三期治理工程、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九嶷河宁远县三期治理工程、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审批{2024}27、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远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宁远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吾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九嶷河宁远县三期治理工程、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九嶷河水市镇卜家村至荞麦花村及西舂水柏家坪镇都喜村至清水桥镇清二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九嶷河宁远县三期治理治理范围为水市镇卜家村至荞麦花村河段,综合治理河长4.1公里。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治理范围为柏家坪镇都喜村至清水桥镇清二村河段,综合治理河长8.43公里。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施工招标共为 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湖南省九嶷河宁远县三期治理工程、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财政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招标金额为:18960052.22元,其中暂列金额0.00元,暂估价0.00元(九嶷河宁远县三期治理工程5444044.02元;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13516008.22元);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 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 □5 □8 □10 年内(指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 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 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08日 09:00时止(北京时间)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须先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46-852093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5.1(B)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
08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6-8520930。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宁远县水利局,电话:0746-7322482。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宁远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地 址:宁远县九嶷北路1号
联 系 人:李海波
电 话:1527469796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传 真: /
电子邮件:752474228@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吾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关口办事处长兴社区浏阳大道415号
联 系 人:胡婷、曾艳、陈翔、唐波涛
电 话:19397755793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