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市住建局城市重点片区道路交通改善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dzb-2024-3034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9-89831059
招标代理机构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工180927955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市住建局城市重点片区道路交通改善方案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B-2024-3034
项目名称:市住建局城市重点片区道路交通改善方案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南三环提升改造工程方案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东南三环提升改造工程方案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
合同包2(华清路改造工程方案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华清路改造工程方案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
合同包3(东二环路石家街环岛交通优化工程方案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东二环路石家街环岛交通优化工程方案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
合同包4(北二环高架快速路工程方案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北二环高架快速路工程方案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南三环提升改造工程方案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华清路改造工程方案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东二环路石家街环岛交通优化工程方案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北二环高架快速路工程方案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南三环提升改造工程方案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①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合同包2(华清路改造工程方案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①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合同包3(东二环路石家街环岛交通优化工程方案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①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合同包4(北二环高架快速路工程方案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①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投标人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请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形式,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7.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29-8983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77号中建财智广场5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1809279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话:18092795560
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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