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市政和建筑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市政和建筑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3-033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市政和建筑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居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南街道泰鑫商务中心1805室;
成交费率:1.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家喜、李道田、夏林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无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10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迎宾路双桥街道2号正西方向60米
联系方式:0553-845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153953933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王月
电话:15305530139 15395393348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3-033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陶辛镇2023年市政和建筑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居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南街道泰鑫商务中心1805室;
成交费率:1.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内容:为确保承建方按照项目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需采购2023年市政和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单位一名,对承建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配合,确保项目保质、按时完成 服务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对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界面的划分、建设全过程监理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变更协调、工程变更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清单控制价编制、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和工程结算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移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上述工程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现场调查,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审计(含质保期内项目监理)等。 服务时间:监理费用满29万合同自动解除,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家喜、李道田、夏林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无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10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迎宾路双桥街道2号正西方向60米
联系方式:0553-845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153953933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王月
电话:15305530139 1539539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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