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农经〔2022〕1123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涉铁路桥梁安全技术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本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需编制安全技术评估报告的铁路新长铁路桥、连淮扬镇铁路桥。
2.2本合同项目服务范围: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分析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评估,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和结论,编制本项目的涉铁路桥安全技术评估报告。
2.2.1工作要求:(1)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满足现行规范和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2)论证过程应切实可行,论证结果能有效保障施工安全和道路的运营安全。
2.2.2主要工作内容(不限于):
(1)必要的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含航拍);
(2)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3)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测方案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4)协助相关单位取得相关铁路部门批复意见。
2.3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取得相关铁路部门批复意见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II)级及以上资质或铁道行业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涉铁路桥梁工程的安全技术评估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3年5月9日至 2023年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 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 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 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 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 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年8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按该人员缺失处理。 |
9.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万元。
7.4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6分;技术部分:54分;报价部分: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项目组织配置(14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涉铁路桥梁工程的安全技术评估或铁路桥梁鉴定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一项加3分,最多加6分。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名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职称和注册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企业业绩 (12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涉铁路桥梁工程的安全技术评估或铁路桥梁鉴定项目业绩,有1项不得分,每增加1项得3分,最高得1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2.4(2) | 项目理解及总体评估思路评价(12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充分了解、对项目需求分析透彻、正确理解本项目设立背景、业务需求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最多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技术路线、技术思路评价(12分) | 技术路线清晰合理,技术思路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科学、可行,合理等。最多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重难点分析评价(12分) | 分析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最多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质量、进度保证措施(12分) | 本次安全评估质量、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多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后续服务(6分) | 后续服务佳,措施得当、合理可行等,最多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15分,投标报价每下降1%加1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及以下,得20分。其余按内插法计算。 |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52366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 、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