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提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cl-jc-233010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宇奇0451-82364703
中标公司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JC-23301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提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40号徐庄实训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提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提升及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税务局内外网站的运维服务,保证内外网站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需要做好黑龙江省税务局集约化站群系统应急安全保障、应用系统维护、系统扫描和安全加固、数据备份、服务器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巡检和清理、网站页面新增、调整和错误修复、专题专栏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和数据统计、以及网站日常巡检等方面日常运维服务工作,提高内外网站工作的服务质量。
服务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起,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一博、王雪梅、宋美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分段收取代理服务费即各成交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金额:向成交人收取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51-5361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0451-82364703
附件:
1、磋商文件
一、项目编号:HTCL-JC-23301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提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40号徐庄实训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提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门户网站功能优化提升及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税务局内外网站的运维服务,保证内外网站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需要做好黑龙江省税务局集约化站群系统应急安全保障、应用系统维护、系统扫描和安全加固、数据备份、服务器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巡检和清理、网站页面新增、调整和错误修复、专题专栏建设、网站信息发布和数据统计、以及网站日常巡检等方面日常运维服务工作,提高内外网站工作的服务质量。
服务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起,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一博、王雪梅、宋美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分段收取代理服务费即各成交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金额:向成交人收取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51-5361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韩宇奇、於佳 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0451-82364703
附件:
1、磋商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