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33万元
招标公司南昌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13970995886
中标公司江西艾森斯装备有限公司74.33万元
中标联系人罗盟13970995886
公告正文
南昌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合同 甲方:南昌县公安局 乙方:江西艾森斯装备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南昌县公安局 (以下简称甲方)和 江西艾森斯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 ¥743,300.00 大写: 柒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 。(货物设计、制 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除 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 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江西艾森斯装备有限公司 纳税登记号:91360122MABNED720M 单位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赤城北路 110 号电信楼 221 室 电话号码 :1397099588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 银行账户:791910321610701 一、设备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单项合计
1 警用多功能腰带 印安 YH YA(黑色) 300 ¥78.00 ¥23,400.00
2 警用伸缩警棍 印安 G2 YA 500 ¥60.00 ¥30,000.00
3 新型金属手铐 印安 K YA 500 ¥75.00 ¥37,500.00
4 警用催泪喷射器 印安 C1 YA 400 ¥53.00 ¥21,200.00
5 警用防割手套 印安 FG2000-YA 300 ¥22.00 ¥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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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警用强光手电 印安 S1 YA 400 ¥80.00 ¥32,000.00
7 警用急救包 印安 J YA 00000 300 ¥44.00 ¥13,200.00
8 单警执法记录仪 警翼 DSJ-JLYF2A1 93 ¥1,040.00 ¥96,720.00
9 防弹背心 印安 FDY3R-YA01 型 60 ¥743.00 ¥44,580.00
10 战术防弹头盔 印安 FDK2F-YA02 20 ¥545.00 ¥10,900.00
11 防暴盾牌 印安 FBDP-YA 60 ¥220.00 ¥13,200.00
12 战术防暴头盔 印安 FBK-YA01-L 型 60 ¥80.00 ¥4,800.00
13 电击枪(双连发 多功能防暴器) 沃尔吉 WJ-03 3 ¥18,000.00 ¥54,000.00
14 两连发高速催泪 喷射器 振弘 ZH-GCLQ (二连发) 74 ¥4,800.00 ¥355,200.00
15 总计 柒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 ¥743,300.00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 同组成部分。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时间: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 2.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90%,3个月内支付余下的10% 3.付款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 四、售后服务 1、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货物质量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标准。 2、质保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维修均为免费。为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质保期满后,成交供 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维修及服务,其费用按不高于材料成本价的标准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 自己核定的价格向供应商付款。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应在4小时内电话响应,需到现场解决的,维 修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应对故障进行及时检修。 4、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得再额外收取。 2 / 4 5、如成交供应商不提供或未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的本条规定的故障排除服务或更换问题货 物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费用从剩余货款中直接扣除。 6、质量保证期为:正常消耗品质保期1年,其他装备和设备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自甲 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7、若货物故障在检修72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 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8、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 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五、验收要求 1、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查验。如发现货 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符合规格的产品或补足合同 内的数量,期间所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六、保密条款 1、甲方对乙方按照本合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规格说明、图 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 ”)享有合法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2、乙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乙方不得将 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 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3、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 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 料在保管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 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该项目系统数据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5、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 / 4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 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各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1% 的违约 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1% 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 1% 的违约金,逾期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 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本协议。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 0.5 %的违约金,逾期 2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任 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南昌县公安局 乙方(公章):江西艾森斯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五一路23号 地址:新建区铁河乡赤城北路110号电信楼221室 联系人: 联系人:罗盟 电话: 电话:13970995886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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