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199,95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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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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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50.00 | 1(批) | ¥199,95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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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8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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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8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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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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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文档名为供应商全称响应文件。
(二)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三)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废标处理。
(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与原件不相符的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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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运达采购单位指定现场。
2、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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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竞采报价共分为两轮,供应商必须要参与第一轮报价方可参与第二轮报价。每轮报价开始时间、报价截止时间、有效报价家数均以公告内容为准。
(二)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供应商按照本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市场行情和项目特点及风险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供应商在系统中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采购人将以系统中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评判依据。
(五)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为准。
(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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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路灯灯饰维修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2年质保期满,且质保期内履行了全部保修义务支付余下的5%。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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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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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反拍(暗拍)”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在线上传资格及响应文件后,进入反拍大厅参与多次竞价(包1降价基数为500.00元),每一次报价需按降价基数的整数倍调减,最后提交的竞拍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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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35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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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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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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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合越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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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冉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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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72594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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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市政设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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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重庆市璧山区市政设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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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9232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