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江夏社区容貌示范社区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 JG2023-6978]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12-23 00:00至2023-12-26 00:00 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广东长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天河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奥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吴鲜玉/粤2442023202312343 |
许钊洛/粤2442021202130154 |
郑伟涛/粤2442022202218356 |
投标报价(万元) |
1067.40698 |
1073.16458 |
1058.36828 |
综合得分 |
98.60 |
81.80 |
76.66 |
工期 |
项目总工期暂定为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暂定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暂定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具体详见合同)。 |
60日历天 |
暂定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 本项目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本项目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32547104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
联系电话: 020-84637172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