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总结评估及成果汇编咨询服务(FECO-CS50)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推动我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的淘汰与替代工作,实现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目标,我中心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
项目旨在以可持续的方式淘汰和削减PFOS的生产及在电镀、消防、农药等行业的使用。项目主要活动主要包括PFOS生产行业削减、主要应用行业削减和淘汰、PFOS管理和法规框架建设以及项目管理四部分内容。
目前,项目已完成大部分活动,有效支撑了我国公约履约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系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客观公正的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和原因,评估项目环境、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效益和影响,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和教训,我中心拟聘请咨询单位开展项目评估总结与成果汇编工作,将项目成果进行总结提升编写专著,并通过组织研讨交流会、培训会等方式开展成果推广。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详见工作大纲)
(1)按照世行有关规定和指南,系统梳理项目实施期间各项活动的实施情况,主要成果产出以及目标实现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等,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协助项目顺利结项。
(2)在我中心指导下,总结项目前期成果,分析和提炼项目亮点,形成项目成果汇编专著原稿。
(3)项目环境社会安保执行情况总结评估,为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二、工作产出及进度要求
产出1:项目科技成果报告1份,应在合同签署1个月内完成。
产出2:项目成果专著中文原稿1项,应在合同签署2个月内完成。
产出3:项目总结报告(中、英文版),应在合同签署3个月内完。
三、时间安排
本项目总时长约3个月,具体以实际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累计投入19人月。
四、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有良好信誉度。
(2)具有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完工报告撰写经验。
(3)具有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项目经验。
(4)具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经验,且成果鉴定结果为国际领先经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获取招标信息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fecomee.org.cn/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电话:010-82268989、010-822682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813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chen.wenjing@fecomee.org.cn;zhang.yang@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正本1份、副本6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发送加盖公章的电子版(1份)至:
邮箱:xiao.suizi@fecomee.org.cn;chen.wenjing@fecomee.org.cn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财务处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5室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4月28日
项目旨在以可持续的方式淘汰和削减PFOS的生产及在电镀、消防、农药等行业的使用。项目主要活动主要包括PFOS生产行业削减、主要应用行业削减和淘汰、PFOS管理和法规框架建设以及项目管理四部分内容。
目前,项目已完成大部分活动,有效支撑了我国公约履约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系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客观公正的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和原因,评估项目环境、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效益和影响,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和教训,我中心拟聘请咨询单位开展项目评估总结与成果汇编工作,将项目成果进行总结提升编写专著,并通过组织研讨交流会、培训会等方式开展成果推广。
一、工作目标和内容(详见工作大纲)
(1)按照世行有关规定和指南,系统梳理项目实施期间各项活动的实施情况,主要成果产出以及目标实现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等,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协助项目顺利结项。
(2)在我中心指导下,总结项目前期成果,分析和提炼项目亮点,形成项目成果汇编专著原稿。
(3)项目环境社会安保执行情况总结评估,为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二、工作产出及进度要求
产出1:项目科技成果报告1份,应在合同签署1个月内完成。
产出2:项目成果专著中文原稿1项,应在合同签署2个月内完成。
产出3:项目总结报告(中、英文版),应在合同签署3个月内完。
三、时间安排
本项目总时长约3个月,具体以实际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累计投入19人月。
四、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有良好信誉度。
(2)具有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完工报告撰写经验。
(3)具有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项目经验。
(4)具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经验,且成果鉴定结果为国际领先经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获取招标信息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fecomee.org.cn/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电话:010-82268989、010-822682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813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chen.wenjing@fecomee.org.cn;zhang.yang@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正本1份、副本6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发送加盖公章的电子版(1份)至:
邮箱:xiao.suizi@fecomee.org.cn;chen.wenjing@fecomee.org.cn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财务处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5室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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