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新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万毛线、万全线、弄竺线、岙海线)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580-228095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王0580-8260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新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万毛线、万全线、弄竺线、岙海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新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万毛线、万全线、弄竺线、岙海线)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浙舟新新委审[2023]25 号文件、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以舟交2023[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2023年新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万毛线、万全线、弄竺线、岙海线),工程规模和范围为对新城临城街道农村公路县道万毛线K3+300~K4+000,村道万全线K0+000~K0+712(单车道)、弄竺线K0+000~K0+382(单车道)、岙海线K0+000~K1+050(单车道),实施公路大中修工程,路线全长2.844公里。同时,对单车道提升改造,对局部路段绿化彩化,对公路整体路貌提质升级。
招标范围:原病害面层及水稳层的挖除、路面面层及基层的加铺、路面标线的修复、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类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用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5行贿犯罪: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注册联系电话:0580-2280957,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舟山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80-2283537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80-8260928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注:1、本表中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类似工程经历要求:在已成功完成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中担任过相应职务。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在建合同路工程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5、“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1. 投标人是自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企业,须提供自有证明材料。投标人无自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新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万毛线、万全线、弄竺线、岙海线)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浙舟新新委审[2023]25 号文件、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以舟交2023[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2023年新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万毛线、万全线、弄竺线、岙海线),工程规模和范围为对新城临城街道农村公路县道万毛线K3+300~K4+000,村道万全线K0+000~K0+712(单车道)、弄竺线K0+000~K0+382(单车道)、岙海线K0+000~K1+050(单车道),实施公路大中修工程,路线全长2.844公里。同时,对单车道提升改造,对局部路段绿化彩化,对公路整体路貌提质升级。
招标范围:原病害面层及水稳层的挖除、路面面层及基层的加铺、路面标线的修复、完善沿线安全设施等。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类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用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5行贿犯罪: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注册联系电话:0580-2280957,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舟山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80-2283537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80-8260928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类资质及以上。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运营资金不应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1.2万平方米及以上公路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和包含公路绿化的大中修养护工程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证书或公路叁级项目经理或作为初始注册人员已在省级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公告,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总工 | 1 | 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安全工作3年以上,并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本表中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类似工程经历要求:在已成功完成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中担任过相应职务。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在建合同路工程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5、“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 | 2000型及以上即在标准工况下额定生产率为160吨/小时及以上 | 座 | 1 |
2 | 铣刨机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3 | 装载机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4 | 清扫车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辆 | 1 |
5 | 压路机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2 |
6 | 沥青摊铺机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7 | 沥青洒布车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辆 | 1 |
8 | 路面划线机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9 | 平整度仪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0 | 混凝土钻孔取芯机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1 | 数显马歇尔电动击实仪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2 | 离心式沥青抽提仪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3 | 公路弯沉仪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4 | 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5 | 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 密度仪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6 | 电动击实仪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7 | 洒水车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18 | 农用车 | 与本工程相适应 | 台 | 1 |
注:1. 投标人是自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企业,须提供自有证明材料。投标人无自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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