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市南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幸福大街雨水方沟)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5773005002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南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幸福大街雨水方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幸福大街雨水方沟)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3]17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修建一道钢筋混凝土雨水方沟2970米及配套设施等,W×H=1.4m×1.2m。
2.1.2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幸福大街(天和路-兴和路)。
2.1.3计划工期:181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0 00:00至2025-01-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2)建设单位:张沛 招标代理机构:郑欢(招标小组负责人)、葛瑶、吕可(招标小组成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沛,受理电话:0319-4569283);河北千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葛瑶,受理电话:0319-2988811,邮箱:hbqianhui2018@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4561722 电子邮箱:nanhe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