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检测)
金额
92.8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0000g231129001001
预算金额9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54-8888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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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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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检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231129001001

1.招标条件

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16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农厅函[2023]90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检测)

2.2服务地点:海伦市

2.3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开始至项目结束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大豆生产基地规模为12万亩;包括: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按其所投标段号由小到大标段选定)

招标控制价:第标段(检测92.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机械电气类、金属结构、量测共大类),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

6.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伦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455-5722678

招标人: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海伦市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455-5739288

招标代理: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恒大御府S3-1栋商服单元1-2层04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4-8888177

电子邮箱:hljbzgc@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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