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沥青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59051371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沥青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ZJDZ-20230324-2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沥青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单价金额: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元)

1

沥青

AC-10

t

458

2

沥青

AC-13

t

447

注:如果临时使用的材料不在清单里,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注:各项单价为除税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及政策性风险等所有费用。报价不随合同履行期间内市场价波动而调整。各项投标单价报价超过各项预算单价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沥青供应等,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沥青等材料的制造或销售等相关内容)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表必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业绩要求
材料采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沥青供应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并且需提供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日期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余均不认可。)
(6)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授权委托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80号(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
报名所需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花果山大道109号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花果山大道109号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六、公告发布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中标人不得延误采购人的需求供货期,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等中标人自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因供货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与顾圩路交叉口顾圩路1号
联系方式:赵工 0518-8516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80号
联系方式:李工 15905137125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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