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县莲山镇人民政府罗山村委办公楼工程成交结果公告”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5工字74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CG2015工字74号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川县莲山镇人民政府罗山村委办公楼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74-2559778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蒋先生,电话:0774-797601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联系电话:0774-2559778
四、成交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3日
成交日期:2015年07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捌拾柒万捌仟捌佰贰拾陆元陆角伍分(¥878,826.65元)
地址:柳州市荣军路158号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启荣、熊发平、熊有东
五、其它补充事宜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774-7882324)。
2.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