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工程】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97.61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及采购实施组织人
1.采购人:华东师范大学
2.实施组织人:华东师范大学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
3.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4.邀请方式:公告邀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覆盖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23栋楼宇,需要更换主机的楼宇包括物理楼、灵长类动物中心、老图书馆、化学馆、脑功能实验室,累计建筑面积约19960 m2。涉及更换年限超期相关配套设施(烟感、手报、广播、模块等)有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七、十八学生宿舍、对外汉语楼、档案馆、田家炳楼、留学生公寓二号楼、自然地理楼、理科大楼等楼宇以及上述更换主机的楼宇。布点分散在以上楼宇各层,主要集中在楼宇的一层及地下室。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主机、烟感、手报、警铃、广播、模块、电话分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拆除、搬运、采购供应、保管储存、安装、成品保护、调试、系统整改等,接入学校消防物联网平台,并符合验收要求,质保期限2年。为保证妥善完成各项工程事项,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供一切所需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管理人员、材料、工具、物料、设备、储存、各有效的证件、图纸、临时施工措施、工地安全、监测、检测、调试等事项。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特别注明外)均由乙方提供(主材依据甲方或设计要求)。具体内容参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要求于2023年12月2日竣工,共计30日历天并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3.采购最高限价:97.6137万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响应人近三年(从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我校各部门列入履约不合格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响应报名及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取公告邀请方式,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响应人须于2023年10月24日9:00-2023年10月26日16:30登录华东师范大学采购报名管理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新用户需先注册账号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JPG文件)和单位授权参与华东师范大学采购业务的授权书证明(JPG文件,需要公章和法人签字)。新用户注册后需要一定时间审核,所以新用户要提前半天注册。
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s://cgxx.ecnu.edu.cn/sy/login.jsp。
《报名系统用户使用说明》网址:http://www.zcb.ecnu.edu.cn/yhzn/list.htm。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不再审验报名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00时,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办公北楼51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东师范大学采购信息网http://www.zcb.ec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采购(ecnugp)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东师范大学
地 址: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6室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21-62232260
电子邮件:sqzhu@admin.ecnu.edu.cn
2023年10月23日
1.采购人:华东师范大学
2.实施组织人:华东师范大学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
3.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4.邀请方式:公告邀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覆盖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23栋楼宇,需要更换主机的楼宇包括物理楼、灵长类动物中心、老图书馆、化学馆、脑功能实验室,累计建筑面积约19960 m2。涉及更换年限超期相关配套设施(烟感、手报、广播、模块等)有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七、十八学生宿舍、对外汉语楼、档案馆、田家炳楼、留学生公寓二号楼、自然地理楼、理科大楼等楼宇以及上述更换主机的楼宇。布点分散在以上楼宇各层,主要集中在楼宇的一层及地下室。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警主机、烟感、手报、警铃、广播、模块、电话分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拆除、搬运、采购供应、保管储存、安装、成品保护、调试、系统整改等,接入学校消防物联网平台,并符合验收要求,质保期限2年。为保证妥善完成各项工程事项,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供一切所需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管理人员、材料、工具、物料、设备、储存、各有效的证件、图纸、临时施工措施、工地安全、监测、检测、调试等事项。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特别注明外)均由乙方提供(主材依据甲方或设计要求)。具体内容参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要求于2023年12月2日竣工,共计30日历天并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3.采购最高限价:97.6137万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响应人近三年(从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我校各部门列入履约不合格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响应报名及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取公告邀请方式,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响应人须于2023年10月24日9:00-2023年10月26日16:30登录华东师范大学采购报名管理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新用户需先注册账号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JPG文件)和单位授权参与华东师范大学采购业务的授权书证明(JPG文件,需要公章和法人签字)。新用户注册后需要一定时间审核,所以新用户要提前半天注册。
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s://cgxx.ecnu.edu.cn/sy/login.jsp。
《报名系统用户使用说明》网址:http://www.zcb.ecnu.edu.cn/yhzn/list.htm。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不再审验报名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00时,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办公北楼51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东师范大学采购信息网http://www.zcb.ec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采购(ecnugp)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东师范大学
地 址: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6室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21-62232260
电子邮件:sqzhu@admin.ecnu.edu.cn
2023年10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