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富锦市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范先生0454-23390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佳溪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0451-59025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402G2308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锦市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2022]17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锦市锦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富锦市锦丰农场境内;
2.3建设规模:新建34栋育肥牛舍、3栋隔离舍及其饲喂与清粪设施、饲料加工存储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供水、供电、供暖设施,及其办公、生活、卫生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42542.8平方米。  
2.4监理服务费:138万元;
2.5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2日至2024年09月30日,共计374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国家级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依据黑建规范〔2018〕1号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4-2366288
招 标 人:富锦市锦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454-23390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佳溪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51-590256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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