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平步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宜良县“世纪良城”一期二段续建项目
销售公司招募比选公告
2020年5月20日,个旧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250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个旧市平步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步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5月21日指个旧市平步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平步公司管理人。目前该公司开发的宜良县“世纪良城”项目已开展复工续建工作,现由管理人公开发布后期销房屋销售公司招募公告。
一、平步公司概况
个旧市平步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792866215B,住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新冠路99号,法定代表人:曹力元,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06年9月1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个旧市平步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营业场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匡远镇时代广场东侧,负责人:曹云峰,成立日期:2010年6月12日。其开发共两个项目分别是:个旧市“新景家园”项目,宜良县“世纪良城”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宜良分公司建设的宜良世纪良城项目位于宜良县老昆石路与汇东路围合版块,东临起春路,南临蓬莱大道,西邻宜良县第三中学,北临汇东东路。共分为一期和二期项目,一期项目分为一期一段和一期二段。一期一段已竣工,并于2013年9月24日交付使用,已部分办理房产证。
(二)未完工工程现状
未完工工程包括:
1.一期二段第21栋,该栋建筑为一栋商住楼(建筑面积26218.59平方米),主体已经验收,剩余部分附属工程未完工;
2.一期二段6栋高层住宅,其中:住宅85219.11平方米,商铺5335.53平方米,车位32778.16平方米,合计123332.8平方米,主体已经封顶断水,但尚未竣工;
管理人对平步公司目前可售房产作了预估,其中“世纪良城项目”可售房产(住宅、商铺、车位、公寓)约为3亿元。此估值仅为可售房产暂估价值,该价值会随市场行情及资产实际情况变化而产生一定浮动。
二、销售代理方式
(一)对项目所有住宅、商铺、公寓及其他类型物业进行销售代理服务,拟采取如下代理方式:
1.销售代理模式:销售项目现有所有物业,并取得相应的销售佣金。销售方案(包括销售价格、销售任务等)报债权人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1)由意向销售公司根据管理人的任务要求制定营销策略、推广策略、销售节奏、一房一价表、销售后期服务、销售合同整理、按揭贷款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等相关销售工作。
(2)根据现有项目情况配置相应的销售团队。
(3)销售佣金按照销售回款金额的比例结算。
(4)销售任务:意向销售公司连续6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的,管理人有权重新招募销售公司。
2.项目包销模式:即意向销售公司对项目现有可售物业进行包揽销售:
(1)包销货值:意向销售公司所包销的房源由销售公司与管理人共同商定并经债权人委员会批准,包销房源货值不低于5000万元,最高为项目可售总货值。
(2)包销房源选择:项目房源根据销售难易程度划分为高、中、低三种类型,意向销售公司选择包销房源时按照销售难度均分或楼栋整体包销的方式选择。
(3)销售价格:项目一房一价表由销售公司制定,包销房源销售均价不得低于销售底价。
(4)包销保证金:意向销售公司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包销房源总货值的5%作为包销保证金。
(5)包销任务:意向销售公司在签订《包销合同》之日起,根据意向销售公司包销的总货值约定销售周期,原则上每1000万元包销货值不超过3个月销售周期,如包销期满未能全部销售包销货值,管理人有权收回剩余包销房源,包销保证金不予退还。
(6)意向销售公司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主动解约,需提前1个月向管理人协商申请,所有缴纳的包销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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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销团队:意向销售公司自行安排营销团队进驻项目案场,销售人员配备需满足项目快速销售的要求,完成销售客服类相关工作。
三、招募条件
(一)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销售公司具备商品房/二手房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二)意向销售公司应具备相适应营销团队(销售部、策划部、客服部)与销售渠道合作资源。
(三)意向销售公司派出的营销团队拥有类似项目的实际操盘成功案例,请重点讲述类似项目的操盘方案。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销售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17点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1)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88268568。
(2)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新景家园三期4栋1单元。
2.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意向销售公司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销售公司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1)针对项目住宅、商铺、酒店及可变现物业的销售方案:为实现住宅、商铺、酒店及可变现物业的销售回款收益、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市场分析、目标客群分析、销售节奏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价格策略、推广策略与执行、软硬件设施改造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服务管理范围)。
(2)预期销售回款收益:根据市场环境预计项目物业销售回款收益,预期销售价格、销售周期、销售任务的制定(包含但不限于项目价值的升值、销售单价提升等)。
(3)意向销售公司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架构、核心团队、成功案例等信息)。
(4)意向销售公司以往销售住宅、商铺、酒店及车位等成功操盘案例(重点列与本项目有可比性的案例)。
(5)其他有助于证明贵方实力或匹配度的加分项。
(6)报价方案:本项目中与销售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销费、推广费、活动费、销售人员工资、佣金等)由销售公司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支付任何前期费用,所有前期费用包含在佣金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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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意向销售公司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向管理人提交。
(8)意向销售公司提交的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意向销售公司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视为报名者报名不成功,且不符合意向销售公司条件。
(二)遴选阶段
进入遴选阶段前/后,管理人均可以组织安排意向销售公司赴项目实地查看现场,并与意向销售公司进行接洽与磋商,沟通债务人及本案办理基本情况。意向销售公司也可自行对平步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经接洽与磋商后,管理人将根据对意向销售公司的考察,确定入围意向销售公司,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入围意向销售公司,签订书面《销售代理服务合同》或《包销合同》。
对未成为入围意向销售公司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个旧市平步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