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合同部分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金额
32.8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gx采2024-001-137
预算金额32.85万元
招标公司临沧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137593364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7
公告正文

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合同部分建设项目单一来 源采购邀请书
(招标编号:YNGX采2024-001-13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合同部分建设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8580.00元,招标人 为临沧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YNGX采2024-001-
137;2.项目名称: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合同 部分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285 80.00元;5.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45日历天;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符合《法庭科学D NA数据库建设规范》(GB/T21679-
2008)及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DNA数据样本检验工作相关规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合同部分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合同部分建设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度任意一年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 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
2.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承诺)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 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采购会议当天进行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采购项目。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注: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 所投产品/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4)《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环保 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4.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无。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2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
七、其他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1.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2月29日,上午9:00分至12:0 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云南国信招标有 限责任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报名并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2
供应商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07日14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将被拒绝。
2.2采购会议时间:2024年03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旗山 路19号)。
3.保证金缴纳
3.1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3.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元);
3.3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4若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转入以 下指定账户:
户 名: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分公司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
账 号:120883790010000000759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13759336438
(报名单位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
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 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对其他网站发 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沧市公安局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12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883-28522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18895841992
电子邮件: 8742039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云南熙茂华美科技有限公司:
1.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
云财采(2018〕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临沧市公安局委托,对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
合同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于2024年01月10
日至2024年01月16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协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编号:YNGX采2024-001-137
2.2项目名称:临沧市公安局2021-2022年DNA数据库前科人员库超出合
同部分建设项目
2.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4预算金额:¥328580.00元。
2.5最高限价:¥328580.00元。
2.6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品目名 称采购标的数量单 位单价 (元)总价(元)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是否允 许进口 产品
技术测 试和分 析服务临沧市公安局 DNA数据库前科 人员库血样检 验938835328580.00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采 购需求及技 术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检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人员,并将检验数据录入DNA
数据库,完成血样及数据的整理归档。整个服务过程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
相关规定。(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须进行整体报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2.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符合《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建设规范》 (GB/T21679-2008)
及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DNA数据样本检验工作相关规定。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最近年度任意一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 有/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
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530*02
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
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 沧
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承诺)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


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并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在采购会议当天进行查询)。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的采购项目。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注: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
所投产品/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执行。
(4)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4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无。
3.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3.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
业。
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2月29日,上午9:00
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云南 议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报名并获取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
4.2供应商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07日14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将被拒绝。
5.2采购会议时间:2024年03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
旗山路19号)。
6.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3.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若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转
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分公司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
账 号:120883790010000000759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3759336438
(报名单位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
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
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对其他网站
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贡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12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83-2852261 怀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弯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哦纹号
联系人:罗艺
联系电话:188958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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