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东门垃圾中转站垂直压缩式设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9/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ah2019-zg-c001-1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先生18296790003
标书截止时间2019/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3
公告正文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现就东门垃圾中转站垂直压缩式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JAH2019-ZG-C001-1

(二)招标内容

品名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价(元)

东门垃圾中转站垂直压缩式设备(国产产品)

1

详见采购项目需

390000.00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5栋1#写字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00)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在开标之前到账,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房支行营业部;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账号:1510225509000079129),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98号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797-730601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

电话:18296790003

联系人:曾先生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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