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松大厦A座食堂(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18.9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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