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网上管控平台-内网侧系统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征求广大供应商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认为存在指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
一、项目名称:网上管控平台-内网侧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VQ01-F1157(1)
三、公示时限: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预算和最高限价:5572万元。
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建议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至12月7日17时前)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达或传真(010-66739169)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需求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287257292@q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助理 010-66739009,010-66739169(传真)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