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4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养护楼办公家具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190829000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林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养护楼办公家具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829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1米宽衣柜 其他柜类 1000*600*2400 72 63360
2 1.3米宽衣柜 木质柜类 1300*600*2400 161 206080
3 1米双层床 钢木床类 1000*1800*2000 30 11400
4 主任护士办公桌 木制台、桌类 1400*700*750 18 12240
5 主任护士文件柜 案卷柜 800*400*1900 18 10530
6 主任护士办公椅 其他椅凳类 常规 18 6480
7 主任护士会客椅 其他椅凳类 常规 18 4320
8 医生办公桌 木制台、桌类 1200*600*750 57 33345
9 主任护士文件柜 案卷柜 800*400*1900 31 22630
10 医生办公椅 其他椅凳类 常规 51 12240
11 护士站办公椅 其他椅凳类 常规 36 8640
12 货架 金属质架类 1000*600*2000 143 64350
13 更衣柜(米) 其他柜类 1000*600*2000 64 47040
14 会议桌 其他台、桌类 3200*1300*750 9 25650
15 靠背椅
(木质)
其他椅凳类 常规 50 14500
16 茶几 其他台、桌类 500*500*600 25 11250
17 会议椅 其他椅凳类 常规 90 21600
18 培训桌 其他台、桌类 1200*400*750 20 6400
19 培训椅 其他椅凳类 常规 40 6400
20 讲台 其他台、桌类 常规 1 65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728085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贰万捌仟零捌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1米宽衣柜(双人柜)

1000*600*2400

72

880

63360

2

1.3米宽衣柜(三人柜)

1300*600*2400

161

1280

206080

3

1米双层床

1000*1800*2000

30

380

11400

4

主任护士办公桌

1400*700*750

18

680

12240

5

主任护士文件柜

800*400*1900

18

585

10530

6

主任护士办公椅

常规

18

360

6480

7

主任护士会客椅

常规

18

240

4320

8

医生办公桌

1200*600*750

57

585

33345

9

主任护士文件柜

800*400*1900

31

730

22630

10

医生办公椅

常规

51

240

12240

11

护士站办公椅

常规

36

240

8640

12

货架

1000*600*2000

143

450

64350

13

更衣柜(米)

1000*600*2000

64

735

47040

14

会议桌

3200*1300*750

9

2850

25650

15

靠背椅(木质)

常规

50

290

14500

16

茶几

500*500*600

25

450

11250

17

会议椅

常规

90

240

21600

18

培训桌

1200*400*750

20

320

6400

19

培训椅

常规

40

160

6400

20

讲台

常规

1

650

650

21

病人活动室休闲桌椅

常规

36

1400

50400

22

更衣室简易书桌

常规

20

350

7000

23

器械柜

常规

9

680

6120

24

包间桌

直径2400,电动

1

5040

5040

25

包间椅

常规

20

320

6400

26

茶水柜

2400*400*750

1

1600

1600

27

沙发茶几

1+1+3

1

4300

4300

28

包间桌

直径1800,手动

4

2200

8800

29

包间椅

常规

40

220

8800

30

茶水柜

2000*400*750

1

1400

1400

31

茶水柜

1200*400*800

2

860

1720

32

沙发茶几

三人位

3

2200

6600

33

大厅餐桌

1200*700*750

20

880

17600

34

大厅餐椅

常规

80

165

13200

合计

民币大写:柒拾贰万捌仟零捌拾伍元整,小写:728085.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至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1680.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5%质保金待家具正常使用壹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40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南支行(长沙林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80016298130801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项目整体质保三年(质保期满壹年可支付质保金)。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成交、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地址: 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以西星雅美辰小区1栋917号
法定代理人: 贺吉清 法定代理人: 魏舟
委托代理人: 秦勇 委托代理人: 王伟
电话: 0731-85585069 电话: 0731-85252677
传真: 0731-85585069 传真: 0731-85252677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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