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度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土地收储代理、土地登记代理及土地供应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采购)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x2023-269b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秋0572-5021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土地收储代理、土地登记代理及土地供应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CZX2023-269B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暂定)
单价限价
预算
1
国有土地收储工作代理服务
500户
300元/户
15.00万元
2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
10宗
3700元/宗
3.70万元
3
土地供应代理服务
10项目
5500元/项目
5.50万元
预算合计
24.20万元

1、表格中的数量均为预估,最终以业主单位实际委托数量为准,按实计算。
2、各项服务内容报价不得超对应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外业调查、资料收集、数据上图、土地收储工作代理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土地供应代理服务(含测绘、示意图制作)、设备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4、服务费=成交单价×实际完成数量。
5、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在服务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均不改变的情形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379797688@qq.com,电话:0572-5021169。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201000283159854。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登记表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复印件各一份;
4.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4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1楼开标室(北面进)。
九、磋商时间:
2023年8月14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
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8号凤凰中心广场2号楼1楼开标室(北面进)。
十一、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4810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为准)。
帐户名称:户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316050655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安吉支行营业部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90029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
  3、监管部门:安吉县城投集团交易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5690019
附件信息:
附件(报名表、授权书).doc
0.1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