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502202407JP0029民安派出所及民安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竞价公告
金额
12.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网上竞价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 | 3502202407JP0029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安派出所及民安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
项目联系人: | 胡警官 |
项目联系方式: | 18060923001 |
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1时00分00秒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1时00分00秒 |
采购预算合计: | 127,000.00元 |
币种: | 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2个有同类该项目的相关业绩。须在竞价结束后48小时内提供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项目介绍: | 1.本招标项目民安派出所及民安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前期工作计划函,现对该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进行竞价招标。 2.项目业主:厦门市公安局,建设资金:市财政预算基建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进行招标。 3.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 4.招标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5.招标类型:可研编制单位 6.招标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山亭幼儿园西侧、山亭北路与规划前塘路交叉路口东南侧,总用地面积约6500㎡,主要建设民安派出所及民安交警中队业务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757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434万元(具体已审核批复结果为准)。 |
项目备注: | 1.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本合同签订且在收到采购人委托书后25个日历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送审稿经评审会通过且建设单位(即厦门市公安局)或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交相关的补充资料(如有)后5个工作日完成修改稿,修改稿经专家确认后5个日历日完成报批稿。 2.由于供应商的工作失误、工可文稿质量差,造成评审未通过,供应商应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重新报审,并处以扣除咨询费5%的处罚;非供应商责任(如方案、规模)造成评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应在15日历日内完成修改,重新报审。 3.采购人未能按时提供文件资料,导致供应商工作延误的,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相应顺延。 4.供应商未按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进度,每延误1天扣减合同暂定咨询费的万分之三,延误超2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除外。 5.本项目可研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6.本项目厦门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后,且咨询费用结算经过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剩余的咨询费。款项的支付需经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待财政资金到位或建设单位拨付的相应款项至采购人账户,再由供应商开据的正式合法的有效发票(财政投融资项目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营项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最终费用以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为准,计费基数以可研批复的投资额为准,按竞价结果的折扣率计算,且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计算式如下:【(28-12)/(10000-3000) *(6434(以可研批复为准)-3000)+12】*0.8(行业调整系数)*1.0(复杂系数)*0.8(优惠系数)*中标竞价折扣率。 7.本项目应同时与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配合实施。 |
合同包明细: | ||||||||||||
合同包号 | 采购限价(总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限价(单价)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127,000.00元 | 民安派出所及民安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 1(项) | 127,000.00元 | 无 | 不限 | 无 | 25自然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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