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川市】利川市南坪乡营上安置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利川市谋道镇采煤沉陷区集中安置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ESLC-20241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19858.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lc-202411fj-001001001
预算金额19858.97万元
招标公司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殷先生155876686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帆189718780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利川市南坪乡营上安置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利川市谋道镇采煤沉陷区集中安置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ESLC-20241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411FJ-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南坪乡营上安置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利川市谋道镇采煤沉陷区集中安置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3)423号、利发改审批(2023)42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知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1、利川市南坪乡营上安置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057.58m2,总建筑面积48625.78m2,拟新建安置房146户,配套建设安置区内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和其他附属设施。2、利川市谋道镇采煤沉陷区集中安置及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该项目占地面积28798.31平方米,修建一户一宅121栋,总建筑面积38376.36平方米,计划安置121户,配套建设安置区内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和其他附属设施。3、业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现场情况对施工内容做出调整的其他内容。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详细勘察、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编制、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8 合同估算价:198589700.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勘察单位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无亏损,提供财务报告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5)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人员要求:6.1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以上具备①或②即可,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单位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同样有效)。6.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单位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同样有效)。6.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时间要求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单位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同样有效)。(7)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 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其它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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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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