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潘集区2023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项目(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dl2023005
预算金额9.4万元
招标公司淮南市潘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航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家敏18009643591
中标公司长丰县青年歌舞团有限公司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潘集区2023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项目(三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DL2023005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2023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项目(三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丰县青年歌舞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中段南侧
成交金额: 玖万肆仟元整(9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吉如(组长)、高艳 、李家敏(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2、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2月21日0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采购人:淮南市潘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18055467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航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楼
联系方式:18009643591、18856481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家敏、曹勤、王宇
电话:18055467708、18009643591、188564817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成交、结果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结果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DL2023005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2023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项目(三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丰县青年歌舞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中段南侧
成交金额: 玖万肆仟元整(9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潘集区2023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 服务要求: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鼓励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非遗传统戏曲作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170天(截止到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所有演出任务)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吉如(组长)、高艳 、李家敏(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2、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2月21日0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采购人:淮南市潘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18055467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航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楼
联系方式:18009643591、18856481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家敏、曹勤、王宇
电话:18055467708、18009643591、188564817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成交、结果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结果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