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佳琦0315-5166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监理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老沿海路及城区;
2.1.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老沿海路架空廊道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及廊道下停车场改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项目规划在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区内利用38个小区闲置场地新建充电车棚350个,车棚面积15914.72平米;利用原有及新建车棚屋面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20000平米共设置6171台非机动车充电设置,拟将老沿海路北侧廊道顶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25000平米,廊道下方的硬化铺装地面改建为收费停车场,能够容纳447位停车位,并增设充电桩90台,在现有廊道柱两侧增设广告牌共408块,同时改造配套道路及管网4.3公里。
2.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9 09:00 至
2024-11-02 17:00 ,登录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9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相关对疑问或异议的解答或澄清通过惠招标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等,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 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未办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惠招标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 入口“立即注册”进行注册。惠招标平台 24 小时服务电话 400-780-9998。
(2)登录惠招标平台、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首页中“河北 CA 注册入口”办理。具体 事宜请咨询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受理单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315-5166882,电子邮箱:zczbts@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0315-2911085
电子邮箱:hgzdb2022@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监理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老沿海路及城区;
2.1.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社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老沿海路架空廊道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及廊道下停车场改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项目规划在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区内利用38个小区闲置场地新建充电车棚350个,车棚面积15914.72平米;利用原有及新建车棚屋面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20000平米共设置6171台非机动车充电设置,拟将老沿海路北侧廊道顶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25000平米,廊道下方的硬化铺装地面改建为收费停车场,能够容纳447位停车位,并增设充电桩90台,在现有廊道柱两侧增设广告牌共408块,同时改造配套道路及管网4.3公里。
2.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拟负责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9 09:00 至
2024-11-02 17:00 ,登录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9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相关对疑问或异议的解答或澄清通过惠招标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等,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 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未办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惠招标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 入口“立即注册”进行注册。惠招标平台 24 小时服务电话 400-780-9998。
(2)登录惠招标平台、下载、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流程参照“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首页中“河北 CA 注册入口”办理。具体 事宜请咨询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受理单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315-5166882,电子邮箱:zczbts@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0315-2911085
电子邮箱:hgzdb2022@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唐山海港开发区廊光互补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环港廊道运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海港开发区老沿海公路以南、海华路以西港隆商贸城102号楼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21层 |
邮编: | / | 邮编: | 100021 |
联系人: | 王昊 | 联系人: | 刘佳琦 |
电话: | 17336472925 | 电话: | 1893298868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czbt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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