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黔江区段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黔江区段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一标段

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一标段答疑部分如下:

提问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6 低价风险担保中“特别说明: 重要清单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 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重要清单之外的,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书面自有材料、自有机械、自有劳务不能作为低价依据说明。

”2022年9月22日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鼓励企业培育自有工人。招标文件中自有劳务不能作为低价依据说明与该文件相悖,若自有劳务不能作为低价依据说明,那么养那么多工人不是白养了。同时自有机械为施工单位资质配备的必要条件,自有机械不能作为低价依据说明,那么公司买那么多设备不是白买了。请建设单位和代理单位解释一下自有材料、自有机械、自有劳务为什么不能作为低价说明依据说明?

答: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2有人提出与本项目无关问题。

答:所提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一标段补遗部分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低价风险担保,特别说明调整为:

特别说明:重要清单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重要清单之外的,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若投标人下浮在15%(不含)-30%(含)之间,仅须提供重要清单项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若投标人下浮在30%(不含)以上,则须提供重要清单项、一般清单项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

投标人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部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16条,调整为:

16.本项目不允许不平衡报价,投标人填报各分部分项报价须采用同比例下浮,否则视为不平衡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下浮值取整,不保留小数。

 

 

                                        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15




[50011420240807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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