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商务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投标人从 2021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修改为:投标截止前48个月内。 2、附件“技术规范书”中“4、主要仪表、自控设备技术规范要求”“4.5氨氮在线监测仪”P141页:▲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省级(含)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传感器具有CE认证证书; 3)变送器应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 4)变送器应具有省级EMC检验报告 修改为:▲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形式评价报告或检验报告。 2)具有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并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检测合格。 3、设计图纸里AOO池中曝气设备规格型号为板式曝气器,材质是硅橡胶。 修改为:AOO池中曝气设备规格型号为盘式曝气器,材质为橡胶膜片(EPDM材质),Φ215,标准通气量1.0-3.0m3/h,充氧能力>0.27Kg/h,阻力损失<3.5kpa,服务面积大于0.5m2/h·个。(具体以新上传的附件为准) 4、技术规范书和设备清单中的电线电缆数量按设计图纸的清单来进行报价。 5、原附件技术资料里设备清单表中智慧污水系统须删除。(具体以新上传的附件为准) 注:以最新上传的附件为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更新后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澄清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政务中心 26 楼 联系人:龙湖胤 电话:18674345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环城路 50 号 联系人:付锦 电话:18907430568 监督部门: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43-2186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