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救助管理中心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2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5万元
招标公司中卫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沈宏祥1351923162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艳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卫市救助管理中心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救助管理中心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中卫市救助管理中心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25万元,不足部分由市本级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 中卫市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增设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稳压泵及稳压罐施设系统、自然排烟系统等,建设396m?地下消防水池和64㎡地下消防泵房1个,外墙消防保温层拆除并重新安装1882.08㎡,对吊顶、墙体和地面进行修补,配套消防主机设备、楼梯间防火门窗等。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救助管理中心

2.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8-22 2024-8-3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912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9号            址:中卫市东关新村132号营业房

     编:755000                                编:755000

    联系人:沈宏祥                              人:刘艳芳

     话:13519231623                           话:0955-7654434  150096078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