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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海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北塔财采计[2023]000023
(3)项目内容: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石四海 。
(6)联系电话: 13786175371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798000元整
大写: 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1(邵阳市北塔区社矫中心设备清单)。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全额付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设备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验收,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服务期满两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税款自负)
t预付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设备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 06 月 13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07 月 28 日。总日历天数: 45天。
(2)地点: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资江一桥桥头原纺织局二楼)
(3)方式: 现场安装调试到位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
(4)履约担保:/。
(5)质量保证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 。
(2)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司发通[2019]29号文件、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邵阳市北塔区智慧矫正实施方案规定,按政府采购简易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6月12日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壹 份,监管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 6月 12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四方坪支行
帐 号: 693527085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
专用合同条款
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需按国家标准建设智慧矫正系统。乙方为智慧矫正项目施工单位,具有智慧矫正建设丰富经验,能保证项目按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标准,通过湖南省司法厅验收,并保证通过部级部门验收,为高质量完成邵阳市北塔区区司法局智慧矫正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资江一桥桥头原纺织局二楼)
三、方式:总承包
第二条 项目完成期限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6月13日 ,竣工日期 2023年7月28日,如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第三条前期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清除有碍项目进行的障碍物。
2、提供采购需求、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
二、乙方:
1、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场。
施工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施工人员应穿戴适合项目现场的衣物,如安全帽、工作鞋、手套等,购买工伤保险,以防落物伤害身体,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项目质量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书、中标文件、本合同所附的《采购需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工程,并通过湖南省司法厅、司法部智慧矫正系统标准化验收。
二、质量技术标准
1、建设标准:《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为成熟的、全新的、原厂的、渠道合法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所规定和列明的各种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向乙方索赔。设备的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都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体系做出说明,并坚守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的承诺。
4、本项目所供线材、网络设备、存储、软件等应提供厂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合格证明材料。
三、设备的验收与安装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数量、型号、外观、技术资料逐一进行检查,合格后签发验收单。
2、安装:所提供的设备与软件,乙方必须提供现场安装和调试,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调试:设备调试过程中,要求乙方派工程师为甲方技术人员作现场指导,并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设备功能与调试方法,包含设备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步骤等有关技术原理,以及排除故障的方法。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建设标准、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的相关要求以及甲方现场代表发出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能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五、乙方须遵守下列规定:
1、若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提交甲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以及有关部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报送甲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双方共同研究并签证后实施。甲方参与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并不导致甲方承担事故责任,所有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第二日前将建设场地移交给乙方,乙方按现状进行建设安装,并保证能通过验收。
第六条变更
一、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原设计有错误或有不合理之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甲方认定确有问题的,由双方确定修改意见并修改设计文件,甲方审核后,乙方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调整设计内容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后,乙方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的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更改设计及设备和材料,对设备和材料更改或代用必须经甲方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竣工验收
一、设备安装完毕后,经乙方调试运行正常后,由甲方进行预验收,系统试运行一个月后(试运行期间不计入工期),由乙方提供竣工报告(包含完整的技术档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图纸、各项变更记录、各项调试测检报告等)和验收申请,邀请省司法厅验收,经省司法厅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视为竣工,乙方还须配合甲方通过司法部验收合格。
二、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均已完成。
2、各分部分项项目均已由乙方申请甲方进行了验收,且都符合设计、国家验收规范及合同的要求。
三、竣工验收依据:
1、符合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13 号)、《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等相关文件规范标准。
2、采购合同。
3、施工要求。
4、招、投标文件中所规定和列明的各种要求、采购需求、建设方案。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一、本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价款内容包含设备及安装、系统软件、清单未列明的安装所需附件、辅材、培训、使用说明编制等系统建设及通过验收所需准备的材料等的全部费用)。
二、付款条件及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设备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验收,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服务期满两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税款自负)。
三、发票。甲方在依据前条约定付款前,有权要求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同意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以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审计结论为准。
第十条 乙方在项目通过预验收后3日内将项目移交给甲方。
第十一条培训和服务
一、培训
1、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地,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就设备系统的使用、维护和操作,对甲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并为甲方编制书面的操作使用说明。
二、服务
1、乙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全天候提供服务专线,接到甲方电话请求,做到2小时内响应,需现场解决的,乙方应派技术工程师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现场无法修复的故障设备,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釆购人使用, 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质保期内岀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上门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甲方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服务,设备维修不再额外收费。乙方未按时派人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2、乙方对所提供的软件及时免费升级。
3、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工程的质保期以本合同为准,整体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书》签发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对本合同中的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和线材等,由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整体质保期超过项目产品厂家正常保修期的,由乙方向厂家购买质保服务;项目所投产品厂家的质保期高于一年的,按厂家的质保期执行。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甲方对所购产品除享受乙方售后条款外,同时享受厂商的售后服务条款。
第十二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确认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及图纸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对该项目组织验收、审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以前有提出工程变更的权利,变更部分应出具书面材料,并对内容进行确认;
4、甲方有协调内部及其他施工方,保证乙方正常施工的义务;
5、甲方负责提供实施项目所需的场地、相关硬件设备、并保障乙方正常用电;
6、甲方负责选派人员参加操作培训,并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甲方提供设备材料的仓库用地和办公场所。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系统的工程质量,并保证该系统的先进性、可靠性、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确保甲方实际工作需求得到满足;
2、乙方要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计划及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系统不得人为设置技术障碍;
4、乙方不得将项目全部转包他人;
5、乙方应对涉及甲方业务秘密的相关内容保密;
6、乙方自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标书和采购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维护;
7、乙方负责将项目必备的技术资料和用户手册及时提交甲方,并保证内容与实际相符合,做到全面、真实、准确、详细。
8、乙方应按机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
一、本合同规定之责任义务若不能履行均视为违约,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违约方将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
二、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直至达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并且每件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乙方整改期限不顺延工期。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每延迟一天影响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送至现场的财物由乙方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自行处理,并将施工场地移交给甲方,逾期视为抛弃;因甲方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除应按约定承担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五、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移交项目,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六、乙方必须保证项目通过部级部门验收,并承担由此增加的整改等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乙方在项目验收前,所有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附则
组成合同的文件为:本项目招标书、乙方投标书、合同书、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相关附件。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海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北塔财采计[2023]000023
(3)项目内容: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石四海 。
(6)联系电话: 13786175371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798000元整
大写: 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1(邵阳市北塔区社矫中心设备清单)。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全额付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设备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验收,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服务期满两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税款自负)
t预付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设备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 06 月 13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07 月 28 日。总日历天数: 45天。
(2)地点: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资江一桥桥头原纺织局二楼)
(3)方式: 现场安装调试到位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
(4)履约担保:/。
(5)质量保证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 。
(2)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司发通[2019]29号文件、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邵阳市北塔区智慧矫正实施方案规定,按政府采购简易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6月12日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壹 份,监管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 6月 12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四方坪支行
帐 号: 693527085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
专用合同条款
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需按国家标准建设智慧矫正系统。乙方为智慧矫正项目施工单位,具有智慧矫正建设丰富经验,能保证项目按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标准,通过湖南省司法厅验收,并保证通过部级部门验收,为高质量完成邵阳市北塔区区司法局智慧矫正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资江一桥桥头原纺织局二楼)
三、方式:总承包
第二条 项目完成期限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6月13日 ,竣工日期 2023年7月28日,如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第三条前期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清除有碍项目进行的障碍物。
2、提供采购需求、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
二、乙方:
1、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场。
施工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施工人员应穿戴适合项目现场的衣物,如安全帽、工作鞋、手套等,购买工伤保险,以防落物伤害身体,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项目质量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书、中标文件、本合同所附的《采购需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工程,并通过湖南省司法厅、司法部智慧矫正系统标准化验收。
二、质量技术标准
1、建设标准:《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为成熟的、全新的、原厂的、渠道合法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所规定和列明的各种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向乙方索赔。设备的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都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体系做出说明,并坚守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的承诺。
4、本项目所供线材、网络设备、存储、软件等应提供厂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合格证明材料。
三、设备的验收与安装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数量、型号、外观、技术资料逐一进行检查,合格后签发验收单。
2、安装:所提供的设备与软件,乙方必须提供现场安装和调试,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调试:设备调试过程中,要求乙方派工程师为甲方技术人员作现场指导,并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设备功能与调试方法,包含设备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步骤等有关技术原理,以及排除故障的方法。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建设标准、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的相关要求以及甲方现场代表发出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能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五、乙方须遵守下列规定:
1、若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提交甲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以及有关部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报送甲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双方共同研究并签证后实施。甲方参与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并不导致甲方承担事故责任,所有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第二日前将建设场地移交给乙方,乙方按现状进行建设安装,并保证能通过验收。
第六条变更
一、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原设计有错误或有不合理之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甲方认定确有问题的,由双方确定修改意见并修改设计文件,甲方审核后,乙方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调整设计内容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后,乙方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的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更改设计及设备和材料,对设备和材料更改或代用必须经甲方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竣工验收
一、设备安装完毕后,经乙方调试运行正常后,由甲方进行预验收,系统试运行一个月后(试运行期间不计入工期),由乙方提供竣工报告(包含完整的技术档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图纸、各项变更记录、各项调试测检报告等)和验收申请,邀请省司法厅验收,经省司法厅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视为竣工,乙方还须配合甲方通过司法部验收合格。
二、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均已完成。
2、各分部分项项目均已由乙方申请甲方进行了验收,且都符合设计、国家验收规范及合同的要求。
三、竣工验收依据:
1、符合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13 号)、《湖南省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方案》、《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等相关文件规范标准。
2、采购合同。
3、施工要求。
4、招、投标文件中所规定和列明的各种要求、采购需求、建设方案。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一、本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价款内容包含设备及安装、系统软件、清单未列明的安装所需附件、辅材、培训、使用说明编制等系统建设及通过验收所需准备的材料等的全部费用)。
二、付款条件及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设备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省司法厅“智慧矫正”中心验收,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服务期满两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税款自负)。
三、发票。甲方在依据前条约定付款前,有权要求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九条 乙方同意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以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审计结论为准。
第十条 乙方在项目通过预验收后3日内将项目移交给甲方。
第十一条培训和服务
一、培训
1、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地,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就设备系统的使用、维护和操作,对甲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并为甲方编制书面的操作使用说明。
二、服务
1、乙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全天候提供服务专线,接到甲方电话请求,做到2小时内响应,需现场解决的,乙方应派技术工程师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现场无法修复的故障设备,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釆购人使用, 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质保期内岀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上门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甲方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上门服务,设备维修不再额外收费。乙方未按时派人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2、乙方对所提供的软件及时免费升级。
3、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工程的质保期以本合同为准,整体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书》签发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对本合同中的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和线材等,由乙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整体质保期超过项目产品厂家正常保修期的,由乙方向厂家购买质保服务;项目所投产品厂家的质保期高于一年的,按厂家的质保期执行。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甲方对所购产品除享受乙方售后条款外,同时享受厂商的售后服务条款。
第十二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确认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及图纸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对该项目组织验收、审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以前有提出工程变更的权利,变更部分应出具书面材料,并对内容进行确认;
4、甲方有协调内部及其他施工方,保证乙方正常施工的义务;
5、甲方负责提供实施项目所需的场地、相关硬件设备、并保障乙方正常用电;
6、甲方负责选派人员参加操作培训,并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甲方提供设备材料的仓库用地和办公场所。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系统的工程质量,并保证该系统的先进性、可靠性、可扩充性和可维护性,确保甲方实际工作需求得到满足;
2、乙方要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计划及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系统不得人为设置技术障碍;
4、乙方不得将项目全部转包他人;
5、乙方应对涉及甲方业务秘密的相关内容保密;
6、乙方自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标书和采购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维护;
7、乙方负责将项目必备的技术资料和用户手册及时提交甲方,并保证内容与实际相符合,做到全面、真实、准确、详细。
8、乙方应按机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
一、本合同规定之责任义务若不能履行均视为违约,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违约方将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
二、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直至达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并且每件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乙方整改期限不顺延工期。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每延迟一天影响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送至现场的财物由乙方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自行处理,并将施工场地移交给甲方,逾期视为抛弃;因甲方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发现一次,乙方除应按约定承担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五、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移交项目,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六、乙方必须保证项目通过部级部门验收,并承担由此增加的整改等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乙方在项目验收前,所有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附则
组成合同的文件为:本项目招标书、乙方投标书、合同书、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相关附件。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6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北塔区司法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件一
邵阳市北塔区社矫中心设备清单 | |||||||
序号 | 产品类别 | 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一、规范化场所建设 | | | | ||||
1 | 门牌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15 | 90 | 1350 |
2 | 大厅背景墙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平方 | 9 | 1200 | 10800 |
3 | 大门口竖招牌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块 | 1 | 1200 | 1200 |
4 | 大门口门头招牌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平方 | 6 | 1200 | 7200 |
5 | 宣告室背景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平方 | 6 | 690 | 4140 |
6 | 报到室背景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平方 | 6 | 690 | 4140 |
7 | 信息采集室背景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平方 | 6 | 690 | 4140 |
8 | 指挥中心背景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平方 | 9 | 1200 | 10800 |
9 | 过道墙体油漆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平方 | 200 | 60 | 12000 |
10 | 制度牌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块 | 24 | 260 | 6240 |
11 | 双面灯箱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1 | 630 | 630 |
12 | 路边指引牌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1 | 1200 | 1200 |
13 | 易拉宝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1 | 380 | 380 |
14 | 报到室信息采集吧台 | 定制 | 定制/国产 | 米 | 7 | 950 | 6650 |
15 | 功能分区牌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块 | 3 | 240 | 720 |
16 | 宣告室桌牌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9 | 120 | 1080 |
二、24H自助矫正室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2 | 社区矫正自助矫正终端 | HZ-X308 | 慧智灵杰/南京 | 台 | 1 | 57800.00 | 57800.00 |
三、报到登记室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2 | 人脸智能抓拍摄像机 | DS-2CD7T4ASHLY-SH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2 | 2800.00 | 5600.00 |
3 | 视频分析服务器 | WGQD Server- 001 | 中大信科/长沙 | 台 | 1 | 31000.00 | 31000.00 |
4 | 人脸特征比对分析软件 | WGQD Epitaxy- 001/N | 中大信科/长沙 | 套 | 1 | 26000.00 | 26000.00 |
5 | 55寸液晶显示屏 | 55E | 海信/青岛 | 台 | 1 | 2150.00 | 2150.00 |
四、信息采集室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2 | 跨部门办案专用采集设备 | HZ-G101 | 慧智灵杰/南京 | 台 | 1 | 4800.00 | 4800.00 |
3 | 身高体重测量仪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台 | 1 | 1800.00 | 1800.00 |
五、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 | | | ||||
1 | 音箱 | DSP6064 | 迪士普/广州 | 只 | 2 | 2600.00 | 5200.00 |
2 | 功放 | MX1500II | 迪士普/广州 | 台 | 1 | 4600.00 | 4600.00 |
3 | 调音台 | CM208 | 迪士普/广州 | 台 | 1 | 3200.00 | 3200.00 |
4 | 音频处理器 | D6688 | 迪士普/广州 | 台 | 1 | 7000.00 | 7000.00 |
5 | 无线手持话筒 | D5821 | 迪士普/广州 | 套 | 1 | 4600.00 | 4600.00 |
6 | 无线鹅颈话筒 | D5844 | 迪士普/广州 | 套 | 1 | 4800.00 | 4800.00 |
7 | 电源时序器 | AVP2716 | 迪士普/广州 | 台 | 1 | 2600.00 | 2600.00 |
8 | 机柜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台 | 1 | 3500.00 | 3500.00 |
9 | 高清网络视频流媒体服务器 | DS-VE22S-B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42200.00 | 42200.00 |
10 | 全彩LED大屏 | BKY018F | 京东方/北京 | m2 | 5.76 | 9300.00 | 53568.00 |
11 | 接收卡 | DH3208 | 诺瓦/西安 | 个 | 10 | 220.00 | 2200.00 |
12 | 开关电源 | SDA5 | 定制/国产 | 台 | 28 | 75.00 | 2100.00 |
13 | 视频处理器 | V960 | 诺瓦/西安 | 台 | 1 | 8000.00 | 8000.00 |
14 | 播控软件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套 | 1 | 2000.00 | 2000.00 |
15 | 低压动力 配电柜 | 10KW | 定制/国产 | 台 | 1 | 1800.00 | 1800.00 |
16 | 散热系统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台 | 1 | 650.00 | 650.00 |
17 | POE交换机 | 5024PV5-EI-PWR | 新华三/杭州 | 台 | 1 | 6600.00 | 6600.00 |
18 | 智能安防平台 | Infovision CC | 海康威视/杭州 | 套 | 1 | 45800.00 | 45800.00 |
19 | 32路NVR | DS-8632N-K8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7200.00 | 17200.00 |
20 | 平台控制终端 | 超越E500 | 同方/北京 | 台 | 1 | 6150.00 | 6150.00 |
21 | 电子定位装置 | ZD501 | 杰赛/广州 | 个 | 1 | 4800.00 | 4800.00 |
22 | 对讲机 | G-1810 | 远固/深圳 | 台 | 4 | 560.00 | 2240.00 |
23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六、宣告室、训诫室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2 | 社区矫正专用笔录模板软件 | 定制 | 定制/国产 | 项 | 1 | 9580.00 | 9580.00 |
3 | 加密笔录U盘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1 | 2500.00 | 2500.00 |
4 | 电子笔录专用指纹签名采集终端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1 | 2480.00 | 2480.00 |
5 | 55寸液晶显示屏 | 55E | 海信/青岛 | 台 | 1 | 2150.00 | 2150.00 |
七、心理辅导室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八、教育培训室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2 | 教育培训显示设 备 | 利旧 | | 套 | 1 | 1 | 1.00 |
3 | 音箱 | DSP6064 | 迪士普/广州 | 只 | 2 | 1200.00 | 2400 |
4 | 功放 | MK6920 | 迪士普/广州 | 台 | 1 | 2400.00 | 2400.00 |
5 | 无线鹅颈话筒 | D5844 | 迪士普/广州 | 套 | 1 | 4800.00 | 4800.00 |
6 | 机柜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台 | 1 | 2500.00 | 2500.00 |
九、沉浸式教育室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1350.00 | 1350.00 |
2 | VR一体机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台 | 1 | 75000.00 | 75000.00 |
3 | VR作品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套 | 1 | 36000.00 | 36000.00 |
4 | VR沉浸式教育室标准化建设 | 定制 | 定制/国产 | 项 | 1 | 30000.00 | 30000.00 |
5 | 人脸指纹考勤设备 | YF102-2 | 慧智灵杰/南京 | 台 | 1 | 4800.00 | 4800.00 |
十、公共区域 | | | | ||||
1 | 网络高清半球摄像机(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LYZ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2 | 860.00 | 1720.00 |
十一、移动执法及单兵执法装备 | | | | ||||
1 | 单兵移动执法记录仪 | DSJ-HIKN1A1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1 | 3100.00 | 3100.00 |
2 | 移动执法车改装 | DS-MI7605 | 海康威视/杭州 | 套 | 1 | 31500.00 | 31500.00 |
3 | 移动自助矫正(执法)终端 | HZ-X310 | 慧智灵杰/南京 | 台 | 1 | 27800.00 | 27800.00 |
4 | 防暴头盔 | FBK-SK02-L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1080.00 | 1080.00 |
5 | 声光盾牌 | SQD-150-01-S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9500.00 | 9500.00 |
6 | 防刺背心 | FCF-JA-SK01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2780.00 | 2780.00 |
7 | 防割手套 | ST-D01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790.00 | 790.00 |
8 | 伸缩警棍 | JG-D01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880.00 | 880.00 |
9 | 便携半圆钢叉 | GCG-SK05/205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1890.00 | 1890.00 |
10 | 催泪喷射器 | PSQ-CS-SK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580.00 | 580.00 |
11 | 强光手电 | SD-L-SK-01 | 星际控股/温州 | 套 | 1 | 1200.00 | 1200.00 |
12 | 警用装备柜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套 | 1 | 3800.00 | 3800.00 |
13 | 5G网络微型基站 | 定制 | 联通/国产 | 项 | 1 | 14200.00 | 14200.00 |
十二、受委托司法所或执法中队 | | | | ||||
1 | 视频督查摄像头(带拾音功能) | DS-2CD234HNSHA4-LY | 海康威视/杭州 | 台 | 6 | 1350.00 | 8100.00 |
十三、综合布线系统 | | | | ||||
1 | 六类网线 | 632720 | TCL-罗格朗/惠州 | 米 | 1800 | 4.00 | 7200.00 |
2 | 电源线 | RVV2*2 | 时代/扬州 | 米 | 1400 | 3.50 | 4900.00 |
3 | 8口电接入交换机 | 5008PV5-EI | 新华三/杭州 | 台 | 2 | 850.00 | 1700.00 |
4 | 水晶头 | 超六类 | 定制/国产 | 个 | 200 | 2.00 | 400.00 |
5 | PVC线管 | dn20 | 联塑/广州 | 米 | 1200 | 3.50 | 4200.00 |
6 | 单孔网络面板 | 定制 | 定制/国产 | 个 | 30 | 35.00 | 1050.00 |
7 | 开槽 | 定制 | 定制/国产 | 米 | 55 | 65.00 | 3575.00 |
8 | 高清线 | 15M | 秋叶原/深圳 | 条 | 3 | 450.00 | 1350.00 |
9 | PDU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台 | 2 | 380.00 | 760.00 |
10 | 插线板 | 8位 | 定制/国产 | 个 | 10 | 60.00 | 600.00 |
11 | 卡侬头(母)-卡侬(公) | 定制 | 定制/国产 | 条 | 4 | 45.00 | 180.00 |
12 | 3.5转双莲花 | 定制 | 定制/国产 | 条 | 2 | 60.00 | 120.00 |
13 | 卡侬母-莲花 | 定制 | 定制/国产 | 条 | 2 | 20.00 | 40.00 |
14 | 莲花线 | 定制 | 定制/国产 | 条 | 2 | 40.00 | 80.00 |
15 | 音响金银线 | 600A | 时代/扬州 | 米 | 200 | 3.80 | 760.00 |
16 | 理线架 | 定制 | 定制/国产 | 台 | 2 | 150.00 | 300.00 |
17 | 布线辅材 | 定制 | 定制/国产 | 批 | 1 | 3826.00 | 3826.00 |
一 | 合计 | | 758000.00 | ||||
二 | 项目集成费 | | 40000.00 | ||||
三 | 项目总计 | | 79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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