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无线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57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日期:2022-11-30 项目收藏
所属地区 | 新疆 | 投标截止时间 | *** | 资质要求 | 或者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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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无线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无线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0724-2220XJ25651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集中采购,总施工费约12574.00万元(不含税价)。
1.1.2招标内容:
(1)新建:无线网(包括电信普服服务项目,4/5G室外基站、室内分布新建项目;4/5G拆除复建项目;WLAN及相关配套新建项目)、专用承载网(时钟同步网)、无线网配套(包括配套电源(一体化电源柜和电池、接地等),简易塔桅)等施工。
(2)维修:室分及WLAN代维、维护性拆除搬迁基站、RSSI及驻波问题处理和塔工天馈调整等内容;
1.2 框架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标人下达订单,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1.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按招标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1.4 施工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
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大标段数为2个。同时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本项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6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新建部分折扣<0.55(不含税);维修部分折扣<0.49(不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需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至投标截止日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电子证照,提供电子证照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须具备由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电子证照,提供电子证照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施工资质或安全资质证书处于换证阶段,则需提供旧版资质以及省级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受理证明或网站换证申请证明)。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可不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5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日10时00分至2022年 12月 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23年无线网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0724-2220XJ25651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集中采购,总施工费约12574.00万元(不含税价)。
1.1.2招标内容:
(1)新建:无线网(包括电信普服服务项目,4/5G室外基站、室内分布新建项目;4/5G拆除复建项目;WLAN及相关配套新建项目)、专用承载网(时钟同步网)、无线网配套(包括配套电源(一体化电源柜和电池、接地等),简易塔桅)等施工。
(2)维修:室分及WLAN代维、维护性拆除搬迁基站、RSSI及驻波问题处理和塔工天馈调整等内容;
1.2 框架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注: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框架+订单形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标人下达订单,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1.3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按招标人具体项目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1.4 施工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
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大标段数为2个。同时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本项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 |
标段采购规模(不含税万元) |
份额 |
维修部分/万元 |
新建部分/万元 |
份额采购规模(万元) |
实施区域 |
1 |
标段一 |
6528.00 |
份额一 |
60.00 |
426.00 |
958.00 |
和田地区:皮山、昆玉、墨玉、和田市 |
193.00 |
279.00 |
哈密(全域) |
|||||
2 |
份额二 |
140.00 |
491.00 |
930.00 |
喀什地区:岳普湖、疏勒、莎车、英吉沙、麦盖提、叶城、泽普 |
||
50.00 |
249.00 |
克州(全域) |
|||||
3 |
份额三 |
273.00 |
577.00 |
850.00 |
乌鲁木齐:会展分局、水磨沟区分局、西北路分局、西山分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分局、乌鲁木齐县分公司 |
||
4 |
份额四 |
178.00 |
625.00 |
803.00 |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塔县、巴楚、图市、伽师 |
||
5 |
份额五 |
67.00 |
481.00 |
802.00 |
和田地区:和田县,洛浦、策勒、民丰、于田 |
||
30.00 |
224.00 |
吐鲁番(全域) |
|||||
6 |
份额六 |
253.00 |
536.00 |
789.00 |
乌鲁木齐:东山分局、米东分局、中山路分局、天山区分局、青年路分局、延安路分局、达坂城区分局 |
||
7 |
份额七 |
234.00 |
494.00 |
728.00 |
乌鲁木齐:开发区分局、头屯河分局 |
||
8 |
份额八 |
215.00 |
453.00 |
668.00 |
乌鲁木齐:北京路分局、铁路局分局、高新区分局、河北路分局 |
||
9 |
标段二 |
6046.00 |
份额一 |
131.00 |
781.00 |
912.00 |
伊犁(全域) |
10 |
份额二 |
181.00 |
207.00 |
833.00 |
克拉玛依(全域) |
||
97.00 |
348.00 |
阿勒泰(全域) |
|||||
11 |
份额三 |
133.00 |
698.00 |
831.00 |
昌吉(全域) |
||
12 |
份额四 |
80.00 |
216.00 |
787.00 |
石河子(全域) |
||
112.00 |
379.00 |
塔城(全域) |
|||||
13 |
份额五 |
123.00 |
410.00 |
768.00 |
巴州:库尔勒、铁门关、焉耆、博湖、尉犁 |
||
55.00 |
180.00 |
博州(全域) |
|||||
14 |
份额六 |
114.00 |
446.00 |
750.00 |
阿克苏:库车、沙雅、新和、拜城、乌什、柯坪、金银川 |
||
30.00 |
160.00 |
奎屯(全域) |
|||||
15 |
份额七 |
128.00 |
504.00 |
632.00 |
阿克苏:阿克苏市、温宿、阿拉尔、塔门、阿瓦提 |
||
16 |
份额八 |
123.00 |
410.00 |
533.00 |
巴州:若羌、轮台、且末、和静、和硕 |
1.6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新建部分折扣<0.55(不含税);维修部分折扣<0.49(不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需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至投标截止日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电子证照,提供电子证照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须具备由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电子证照,提供电子证照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施工资质或安全资质证书处于换证阶段,则需提供旧版资质以及省级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受理证明或网站换证申请证明)。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可不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5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日10时00分至2022年 12月 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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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娟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chenjuan@dlzb.com
QQ:320412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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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30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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