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倪丽丽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正阳0518-823834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连云港港口大数据中心项目施工(DSJZX-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口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港口大数据中心,首先是将全港计算、存储、信息系统逐步集中化部署并向云计算体系迁移,全面提升未来智慧港口基础支撑能力。其次,是将港口包括装备传感、生产作业、运营管理、口岸协同、国际联运等各类数据向数据中心聚合,逐步构建完善的港口数据资源体系,同时研究构建港口大数据应用模型,逐步形成以港口智能生产、物流电子商务、口岸协同通关、国际联运服务等为“一带一路”国际贸易提供具有连云港特色的体系化优质数据信息服务。
集团大数据中心以建设集团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为目标,支持集团未来10年的信息化发展,促进集团数字化转型。大数据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集团信息化的5大“中心”:信息整合中心、数据资产中心、数据分析中心、运营支持中心、运维管控中心。
通过新建新海岸主数据中心,改造现有机房分别作为容灾中心和备份中心,形成三中心的总体布置格局。主数据中心满足128个5kW机柜(同时系数0.8),主数据中心作为生产中心完成集约化云平台搭建,逐步迁移部分生产业务系统上云;容灾数据中心对集团重要的生产业务系统进行主备部署,保证业务永久在线,同时对主数据中心相关资源进行扩容;建设集团级统一的运营运维平台、大数据管理平台以及备份中心,对集团核心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大数据中心项目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一阶段主要为主数据中心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主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基础云平台搭建,包含机房加固,配电改造,模块化机房建设以及基础云平台网络、存储、计算资源建设,平台搭建后进行传统资源池搬迁、数据库主机迁移、服务器利旧搬迁,完成部分业务系统迁移至主数据中心;二阶段主要为容灾数据中心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容灾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存储资源建设以及主数据中心扩容建设。三阶段主要为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大数据中心统一运维平台、统一大数据平台、集团各站点网络割接改造以及备份数据中心建设等。需对港口现存业务系统和数据进行充分调研和整理,完成所有港口业务系统迁移至主数据中心和容灾数据中心
2.2 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港口大数据中心项目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DSJZX-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上述范围的建筑工程施工部分主要包括结构加固、装饰、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变配电、机房设备采购;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主要包括弱电、UPS子系统、蓄电池柜、通信网络控制设备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要求如下:
①总工期为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数据中心建设;
②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机房设备采购,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数据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2)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建筑施工资质(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数据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②电子智能化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通信工程或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壹级建造师资质等级,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建筑智能化或电子系统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5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两名专职安全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机房设备采购;本项目以联合体牵头人(建筑施工资质单位)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联合体成员均须按规定在本公告下预约,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连云区
联系人: 倪丽丽
电  话:0518-82386600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222042
电话:0518-82383401
传真:0518-82383401(自动接收)
联系人:石正阳、仇溆雯
E-mail:331807110@qq.com
                                                     二○二三年七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投标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31807110。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 (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8.4由于项目涉及系统和数据迁移及备份相关建设,投标人须自行前往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踏勘调查,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7月24日17 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3年7月31日17时00分。
8.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8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8.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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