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水泥批量采购(第四批)项目第2、3、4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水泥批量采购(第四批)项目第2、3、4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 2 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1412500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响应报价:1490000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14950000.00元)
第 3 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57550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响应报价:59550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59750000元)
第 4 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27500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响应报价:28800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2890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 购 人: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1-84360192
 
采购代理: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联 系 人:周女士、何女士
电    话:0731-83285781/85222202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钢贸事业部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84360192
 
监督机构: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8436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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