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新仓、新庙市场保洁、车辆管理及值夜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勋代理-ph(2021)第32号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573-8557001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16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9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仓晟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新仓、新庙市场保洁、车辆管理及值夜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PH(2021)第3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1. 新仓、新庙市场保洁、车辆管理及值夜服务外包项目(包括新仓、新庙两个农贸市场),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中标人考核综合评定为合格并被采购单位认可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考核等级达不到合格的,不允许续签合同,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

2. 预算金额:66.0万元

3. 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特定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市场管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地点、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6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4.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认购纸质版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7.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09月29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东梯4楼),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9月29日14时30分在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东梯4楼)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采购公告发布于: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73-85570017。

十二、其他

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仓晟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新仓镇仓南路农贸市场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2559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570017

质疑联系人: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629229

3.监督单位: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湖市新仓镇仓东路688号

联系人:金女士

投诉电话:0573-85702689


附件信息:

  • 供应商报名表.doc

    1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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