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政法学院关于新疆政法学院计算机公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hw-[2023]1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政法学院
招标联系人-0998-69521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天时0991-88524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HW-[2023]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计算机公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政法学院
地 址: 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联系方式:0998-695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991-8852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天时
电 话:0991-88524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HW-[2023]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计算机公用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进行价格6%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大类为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政法学院
地 址: 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联系方式:0998-695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991-8852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天时
电 话:0991-885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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