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陈仓区香泉河流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DL-BJHY-2022013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香泉河流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仓区香泉河流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香泉河流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项目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4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香泉河流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香泉河流域生态修复污染防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有相关建设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5)完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网查截图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9)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07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bj.sxggzyjy.cn/fwzn/004003/20211013/188342c7-84a9-4c17-91d8-eb222e7ae4db.html)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持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至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高铁南站转盘东北)宏欣国际10号楼1001室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文件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电子化投标的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向采购代理机构交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3日内日送至代理公司,纸质投标文件需与系统上传文件保持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附PDF版U盘一份。
4、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6、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疫情防控须知:因近期新冠肺炎防疫形势严峻,各供应商应高度重视并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国家及各省级、市级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进入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高铁南站转盘东北)宏欣国际时主动配合疫情监管,须佩戴口罩。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街道
联系方式:1576928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高铁南站转盘东北)宏欣国际10号楼1001室
联系方式:0917-3150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范工
电话:0917-3150345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