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舒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薇0731-85252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审[2023]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地 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麻阳县城西片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整治,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废弃治炼厂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场地治理工程: 采取“固化/稳定化--路基材料”工艺方案治理二处废弃冶炼厂历史遗留的 36385m3冶炼废渣,清理 84994t 遗留建筑垃圾,并采取“原位修复”方案修复22726m2重金属污染场地;2.废弃石灰石厂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采取“水泥密协同处理”工艺方案治理一处废弃石灰石厂历史遗留的 14687m3石灰石废渣,清理 15842t遗留建筑垃圾,并采取“原位修复”方案修复 4631m2石灰石污染场地;3.废弃加油站油污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清理 13756t废弃加油站遗留建筑垃圾,采取“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修复1959m2油污污染场地;4.污水收集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新建污水收集干管4246m,其中DN1000污水于管1446m、DN800污水干管1800m、DN600污水干管1000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规模 5000m3/d,远期规模10000m3/d)配套 DN400 压力管1200m;5.豪洛溪破损岸坡修复工程:修复豪洛溪城西片区段3.142km 破损岸坡,修复总面积47132m2;6.龙池村水库及大力林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治理13582m2龙池村水库及 1.512km大力林溪的黑臭水体污染清理垃圾、腐烂植物等2.5万t,清除黑臭淤泥24909m3,修复破损岸坡3.95km,建设生态浮岛6642m2。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8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 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保修要求: 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施工等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范围的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
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以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018 年12月 3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的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项目业绩类型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或雨污水管网改造业绩,工程造价:设计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4施工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类或环境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壹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不做要求。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1 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1人;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1人;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6)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可以由不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初设、可研等)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2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怀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5-582212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
工业集中区长寿产业企业服务综合楼7楼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2室
联 系 人:舒女士 项目负责人:肖 薇、崔瞳瞳、肖洪锋
电 话:0745-5881666 电 话:0731-85252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69551978@qq.com
本招标项目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审[2023]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地 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城西片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麻阳县城西片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整治,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废弃治炼厂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场地治理工程: 采取“固化/稳定化--路基材料”工艺方案治理二处废弃冶炼厂历史遗留的 36385m3冶炼废渣,清理 84994t 遗留建筑垃圾,并采取“原位修复”方案修复22726m2重金属污染场地;2.废弃石灰石厂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场地治理工程:采取“水泥密协同处理”工艺方案治理一处废弃石灰石厂历史遗留的 14687m3石灰石废渣,清理 15842t遗留建筑垃圾,并采取“原位修复”方案修复 4631m2石灰石污染场地;3.废弃加油站油污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清理 13756t废弃加油站遗留建筑垃圾,采取“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修复1959m2油污污染场地;4.污水收集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新建污水收集干管4246m,其中DN1000污水于管1446m、DN800污水干管1800m、DN600污水干管1000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近期规模 5000m3/d,远期规模10000m3/d)配套 DN400 压力管1200m;5.豪洛溪破损岸坡修复工程:修复豪洛溪城西片区段3.142km 破损岸坡,修复总面积47132m2;6.龙池村水库及大力林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治理13582m2龙池村水库及 1.512km大力林溪的黑臭水体污染清理垃圾、腐烂植物等2.5万t,清除黑臭淤泥24909m3,修复破损岸坡3.95km,建设生态浮岛6642m2。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8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 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保修要求: 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施工等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范围的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
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以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018 年12月 30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的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项目业绩类型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或雨污水管网改造业绩,工程造价:设计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4施工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类或环境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壹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不做要求。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1 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1人;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1人;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6)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可以由不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初设、可研等)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2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怀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5-582212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麻阳锦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
工业集中区长寿产业企业服务综合楼7楼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2室
联 系 人:舒女士 项目负责人:肖 薇、崔瞳瞳、肖洪锋
电 话:0745-5881666 电 话:0731-85252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695519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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