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1989]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3-198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茂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668-288827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8-2762626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招标人名称:广东茂化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附件:初审汇总表.pdf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无专家名字)5.16评标报告-JG2023-1989.pdf
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3-198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茂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668-288827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8-2762626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招标人名称:广东茂化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附件:初审汇总表.pdf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无专家名字)5.16评标报告-JG2023-1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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