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东海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22202280001 | 项目名称 | 东海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22202280001018001 | 标段名称 | 东海县医药小区(外贸巷社区)小区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9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东海县医药小区(外贸巷社区)小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20228000101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东发改复【202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医药小区(外贸巷社区)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东海县医药小区(外贸巷社区)
。
2.1.2招标控制价:
2511596.01
元。
2.1.3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11月29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
2.1.4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东海县医药小区(外贸巷社区)小区改造工程
,改造主要内容为:院内部分地面硬化修补、墙面出新、屋面防水、雨污分流、线路杂乱整理、排水管疏通以及太阳能路灯等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分公司担任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④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3月-2022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09 月 01 日至2022年 09 月 1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4其它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 投标
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 入围方式
7.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以下8 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如遇到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④基准价的确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5%。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9.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吕刚 电 话: 1396132074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州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富华西路88号西双湖壹号酒店综合楼世贸公馆320室 联系人:李守雪 电 话:19551311089 异议联系人:李守雪 电话:19551311089 2022年 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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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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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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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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