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嘉兴秀湖公园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项目名称: 嘉兴秀湖公园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嘉兴秀湖公园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范围和期限:选取位于嘉兴市秀湖公园区域的嘉兴秀湖公园东和嘉兴秀湖公园西南塔址,提供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数量2座。服务期内负责5G数字特型塔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3年,具体以实际验收通过日期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请由:(1)基站建设统筹地位:现铁塔公司在嘉兴全市共有7608座铁塔通信基站, 秀洲区共有971座铁塔通信基站,其中地面站683座,楼面站288座。在2014 年铁塔公司作为第一批国企改革试点单位,根据铁塔公司与三家运营商联合印发 的《存量铁塔资产交接方案》要求,自2015年11月起所有存量通信基站杆塔资产均移交到铁塔公司。同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号)文件的要求,通信基站由铁塔公司统筹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2)5G数字特型塔审核建设职责:5G数字特型塔是指集5G通信覆盖、高位监控、城市辅助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通信铁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浙江省 5G数字特型塔风貌整治提升导则》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铁塔公司负责对需要新建和改造的5G数字特型塔进行技术审核和安全监测,同时负责在重要风貌展 示区内新建5G数字特型塔项目,按5G数字特型塔风貌管控要求,及时与属地政府对接联系,有序组织建设落地。(3)技术和经验案例:浙江省共建设5G数字特型塔37座,全部由铁塔公 司进行建设,其中嘉兴五县两区已落地建设5G数字特型塔22座,在5G基站共享复用上具备相当的技术和建设经验。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结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 号)文件,以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 公室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浙江省5G数字特型塔风貌整治提升导则》的通知》 文件中:“在重要风貌展示区内新建5G数字特型塔项目,属地风貌办要提出5G 数字特型塔风貌管控建议,各地铁塔公司要严格按5G数字特型塔风貌管控要求 及时与属地政府对接联系,有序组织建设落地。”的要求,结合全省5G数字特型塔都由铁塔公司建设的事实,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875号信源大厦16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联 系 人: 杨丽萍
联系电话: 13736489072
传 真: /
地 址: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东升西路1581号秀宏大楼西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2720086
传 真: /
地 址: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1765号区政府21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1.pdf
0.1 KB
专家3.jpg
743.5 KB
专家2.jpg
647.1 KB
采购人: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项目名称: 嘉兴秀湖公园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嘉兴秀湖公园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范围和期限:选取位于嘉兴市秀湖公园区域的嘉兴秀湖公园东和嘉兴秀湖公园西南塔址,提供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数量2座。服务期内负责5G数字特型塔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5G数字特型塔景观提升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3年,具体以实际验收通过日期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7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请由:(1)基站建设统筹地位:现铁塔公司在嘉兴全市共有7608座铁塔通信基站, 秀洲区共有971座铁塔通信基站,其中地面站683座,楼面站288座。在2014 年铁塔公司作为第一批国企改革试点单位,根据铁塔公司与三家运营商联合印发 的《存量铁塔资产交接方案》要求,自2015年11月起所有存量通信基站杆塔资产均移交到铁塔公司。同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号)文件的要求,通信基站由铁塔公司统筹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2)5G数字特型塔审核建设职责:5G数字特型塔是指集5G通信覆盖、高位监控、城市辅助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通信铁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浙江省 5G数字特型塔风貌整治提升导则》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铁塔公司负责对需要新建和改造的5G数字特型塔进行技术审核和安全监测,同时负责在重要风貌展 示区内新建5G数字特型塔项目,按5G数字特型塔风貌管控要求,及时与属地政府对接联系,有序组织建设落地。(3)技术和经验案例:浙江省共建设5G数字特型塔37座,全部由铁塔公 司进行建设,其中嘉兴五县两区已落地建设5G数字特型塔22座,在5G基站共享复用上具备相当的技术和建设经验。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结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 号)文件,以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 公室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浙江省5G数字特型塔风貌整治提升导则》的通知》 文件中:“在重要风貌展示区内新建5G数字特型塔项目,属地风貌办要提出5G 数字特型塔风貌管控建议,各地铁塔公司要严格按5G数字特型塔风貌管控要求 及时与属地政府对接联系,有序组织建设落地。”的要求,结合全省5G数字特型塔都由铁塔公司建设的事实,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875号信源大厦16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联 系 人: 杨丽萍
联系电话: 13736489072
传 真: /
地 址: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东升西路1581号秀宏大楼西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2720086
传 真: /
地 址: 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1765号区政府21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1.pdf
0.1 KB
专家3.jpg
743.5 KB
专家2.jpg
647.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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