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湖珠湖、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鄱阳湖珠湖、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鄱阳湖蓄滞洪区(康山)安全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部,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鄱阳县境内西南部、南昌县蒋巷联圩东北部、新建区赣西联圩西北部。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68441.73万元。包含珠湖、黄湖、方洲斜塘三座蓄滞洪区新建安全围堤 6 处,分别为珠湖蓄滞洪区团林、四十里街、铺田、蒋家、双港以及方洲斜塘蓄滞洪区海昏侯安全围堤,新建围堤长度 14.567km;加固隔堤 2 座,分别为黄湖隔堤和方洲斜塘隔堤,加固围堤总长15.013km;新建分洪口门 3 处,分别为珠湖、黄湖和方洲斜塘分洪口门,总长 640m;新建安全区围堤建筑物共 14 座,其中:珠湖蓄滞洪区内新建建筑物共 8 座,其中电排站 3 座,自排闸 5 座,方洲斜塘蓄滞洪区新建灌溉闸 1 座,拆除重建自排闸 5 座;隔堤上拆除重建穿堤建筑物 1 座;新建安全台 1 处,长 0.47km,总面积 2.35×104m2;转移道路修复 13 条,总长 26.0km;机电保护7 处。工程等级和标准:蓄滞洪区内新建安全区围堤、隔堤及安全台为2 级,分洪口门和穿堤建筑物的级别为 2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3 级。转移道路参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蓄滞洪区内新建安全区围堤和隔堤采用蓄滞洪区设计蓄洪水位,相应建筑物顶高程按设计蓄洪水位加 2.0m 确定。胜利安全台设计洪水位根据太子河最高内涝水位加 1.5m 确定。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2-3 级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本项目分为5个施工标段和3个信息化标段。
2.3 招标金额:约1200万元(具体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江西省鄱阳湖珠湖、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涉及的所有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等所有内容的监理 (含平行检测)。
2.5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 年)及工程竣工验收。其中:计划工期: 1462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暂定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
2.6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施工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22 人(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增派监理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1 人、副总监理工程师 3 人(水利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 18人(所涉及的专业必须涵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金属结构、水工、造价、信息化),其中专职安全监理人员3人。监理标的评标办法中所涉的“人员”均指“水利类的人员”。
(8)投标人须具有近 10 年内(2014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水利工程环境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5 月21日13 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 3088 号泰豪科技广场 1-3层)。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监理业绩是指近 10 年(2014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价不低于监理招标控制价1200万元的 60% 的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监理服务,对应类似工程业绩主体工程类别为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的土石坝、堤防、灌渠。
7.3 中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7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0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10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7.8本 项 目 招 标 全 过 程 由 江 西 省 水 利 厅 建 设 与 管 理 处 进 行 监 督 (0791-8882562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鄱阳湖蓄滞洪区(康山)安全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西路 68 号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791-888255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德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59号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B505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970425495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北京东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