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112700062
预算金额9440.00元
招标公司长沙航天学校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航天学校长沙航天学校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6日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211127000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航天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栎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航天学校教室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112700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智慧黑板(交互式平板) 平板显示设备 见采购需求 20 560000
2 高清视频展台 其他视频设备 1.像素:≥800万像素2.免驱支持系统:windows7/8/103.灯光:150Ma-380mA4.灯控方式:电容触摸式无级调光5.调焦方式:定焦/自动6.图像格式:图片JPG,视频AVI7.产品尺寸:350*33*70mm 20 19000
3 讲台桌 其他台、桌类 1、规格:讲台长1200mm,宽600mm,高900mm。2、材质:选用0.8-1.0mm厚武钢优质冷轧钢板,克服了木制讲台散热差,不防火不牢固的特点,数控设备精加工制作。表面采用国内最环保、最先进金马自动喷涂线,经酸洗、磷化防腐防锈后静电喷塑处理、喷后均匀,光洁度好,塑面经久耐用。3、支持笔记本、中控设备安装。讲台平台设置中控面板、电源插座及过线孔,并配备盖板锁住,以保证中控安全。4、讲台台面上无任何门缝设计,上课时粉笔灰不易掉落。5、左下柜可放置电脑主机、右下柜可放置功放、音箱、教师教案等一些杂物用品。6、讲台内要锁有电源,2孔*2,3孔*1,电源走线要有相应保护。 20 33600
4 一体机(含支架) 触控一体机 屏体硬件:1.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75英寸2.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3.屏体亮度≥400cd/ ㎡,对比度≥5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度;4.一体机屏体色彩覆盖率不低于120%,最高灰阶 256 灰阶5.一体机采用阳极氧化工艺,屏幕采用防眩光钢化玻璃保护,厚度≤3.2mm,雾度≤8%;6.一体机表面玻璃采用高强度钢化玻璃,硬度可达莫氏7级,高于石墨1-9H硬度;7.红外触控技术,在双系统下均支持不少于20点触控及同时书写;触摸高度≤2mm;最小识别直径≤2mm,书写延迟速度≤15ms;8.一体机具备抗强光干扰,在≥400K LUX照度的光照下保证书写功能正常9.为便于用户操作一体机,具备前置物理按键;10.支持一体机与外接电脑设备连接;11.一体机具有防蓝光功能;12.为满足课堂视听需求,一体机采用全声道组合音响,前置双扬声器功率不低于30W,单独对高音、低音、平衡音进行调整;13.具有无线网络与蓝牙模块,PC 模块网卡可实现 Wi-Fi 无线上网连接和 AP 无线热点发射。Wi-Fi 和 AP 热点均支持频2.4GHz/5GHz ,满足 IEEE802.11abgnac标准,Wi-Fi 和 AP 热点工作距离≥12m。14.为提高老师教学效率,在通电关机状态下可完成极速开机。教学辅助系统:15.内置安卓教学辅助系统,安卓系统版本≥8.0; 16.通过五指抓取屏幕任意位置可调出多任务处理窗口,并对正在运行的应用进行浏览、快速切换或结束进程;17.在任意系统下均可通过手势操作调用及隐藏悬浮菜单,快速实现批注、AI互动、切换信号源等。18.书写联动:悬浮菜单、Android白板、windows白板、演示助手等工具下所有书写笔可实现相互联动;在任意系统下批注状态下,均可实现统一手势擦除,能够根据手与屏幕的接触面积自动调整板擦工具的大小;内置电脑:19.采用80pin Intel通用标准接口,即插即用,易于维护;20.CPU采用Intel酷睿I5处理器;21.内存:≥8G DDR4;22.硬盘:≥256G SSD固态硬盘; 23.接口:整机非外扩展具备≥4个USB接口;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视频输出接口:≥1路HDMI等。移动支架:24.定制移动支架。 4 68800
5 墙面修补 装修工程 原黑板砖墙面粉整修补 20 4000
6 拆除搬运服务 拆除工程 原投影仪、幕布、黑板、讲桌等拆除及搬运等 20 4000
7 电子班牌 其他计算机设备 1 外观结构 1) 产品功能:整机为安卓系统一体机,内置安卓系统、集成刷卡模块无需另配刷卡器、喇叭、无线功能等,可壁挂;2) 产品规格:显示尺寸≧21.5寸;3) 交互方式:触摸2 功能特性 1)≧21.5英寸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屏幕比例16:9,显示颜色:8bitRGB,点间距:≦0.24795 mm×0.24795 mm;对比度:≧1000:1,亮度:≥400 cd/m2,可视角度(水平/垂直):≧178°/178°,响应时间:≦14ms;2) 前置宽动态、≥200万像素摄像头,内置人脸比对算法3) 内置全向麦克风;4) 支持ISO14443 TypeA、TypeB刷卡签到功能;5) 2路USB接口,支持外接鼠标、U盘等;6) 1路RJ45网线接口;7) 标配电源开关按钮;8) 内置WIFI无线功能,协议支持802.11 b/g/n;9) 喇叭:≥2x4Ω/3W 箱体喇叭;10) 输入电源:220V;功耗:≤30W。11)预留了开关量,可接门禁主机3 操作系统1) Android智能操作系统8.1以上,稳定可靠;2) 系统内存:≧2G内存保证系统最优性能;3) 系统CPU:≧Cortex-A17、四核1.6GHZ主频保证系统快速运行;4) 系统存储空间:内置16G emmc。 7 33040
8 自助服务终端 (含软件) 其他终端设备 1.10点电容触摸屏;2.分辨率:4096*4096P;透光率>95%;3.反应时间<5ms;耐用性:无限次触摸;操作温度:0°-38°;扫描速率:200hz;4.内置定制软件,实现一卡通热水、开水、电控转款圈存,查询、挂失等。 2 9440
 合计金额小写: 73188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叁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智慧黑板(交互式平板)

泛普

TS-86

苏州泛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000

20

560000

2

高清视频展台

明锐达

MRD-SG

深圳市明锐达设备有限公司

950

20

19000

3

讲台桌

国产

定制

国产

1680

20

33600

4

一体机(含支架)

鸿合

HD-75B1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7200

4

68800

5

墙面修补

国产

定制

国产

200

20

4000

6

拆除搬运服务

国产

定制

国产

200

20

4000

7

电子班牌

海康威视

定制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720

7

33040

8

自助服务终端(含软件)

国产

定制

国产

4720

2

9440

包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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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88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3.2 履行地点:长沙航天学校(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956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57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项目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59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使用满一年后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湖南栎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8077028320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主要设施设备的售后服务参数为“六年免费上门服务维保”、软件的售后服务参数为“>三年免费上门服务和免费升级”。

5.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6.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6.3.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2.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的变更

1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1.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1.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2、合同中止与终止

11.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3、合同转让和分包

11.3.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3.2、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乙方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分包给他人。

11.3.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4、不可抗力

11.4.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4.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4.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映日路6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62号芯城科技园15栋201、203室
法定代理人: 廖万忠 法定代理人: 欧阳艺芳
委托代理人: 林海源 委托代理人: 欧阳艺芳
电话: 0731-88149252 电话: 0731-88711648
传真: 0731-8814925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1000841158&area_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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