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寮步镇重点区域城乡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松山湖大道长坑段)
投标剩余时间6天
金额
511.6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balbc12401278
预算金额511.61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工0769-222242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寮步镇重点区域城乡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松山湖大道长坑段)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BALBC12401278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寮步镇重点区域城乡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松山湖大道长坑 段)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 政资金,招标人为 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寮步镇重点区域城乡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 目(松山湖大道长坑段) 。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寮步镇 。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范围为松山湖大道长坑段房屋外 立面及跨线桥底部整饰、人行道铺装、篮球馆周边道路标线等配套设施建设,总 投资约 510 万元 。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116120.73 元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5116120.73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 总额为人民币 1534962.44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583394.75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 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寮步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寮步镇重点区域城乡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 目(松山湖大道长坑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 路工程、装饰工程和泛光照明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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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 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 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 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 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 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 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 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 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 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 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 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 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 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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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 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 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 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 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 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 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 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 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9)。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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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9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其他:/ 。
7.2.2 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 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 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 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 0769-83266560;
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 8 号住建大楼六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 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 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 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 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寮步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769-83325822;
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 8 号城建大楼 。
8.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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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8号住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6号盈
建大楼六楼 锋商务中心2栋708室
邮 编:52343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梁工 联 系 人:叶工、王工
电 话:0769-83266560 电 话:0769-2222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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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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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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