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良县“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金额
175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工155870835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宜良县“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宜良县“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宜良县“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d484da64-ec8d-4955-ad49-807580539271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d484da64-ec8d-4955-ad49-807580539271
建设规模: 屠宰场建设,配套分割车间、制冰库、速冻库、保鲜库、冷藏库等,配备保鲜运输车辆,搭建中央厨房、建立产品研发中心等一体化的产业园,配套消毒设施设备、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等、配套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宿舍区等。d484da64-ec8d-4955-ad49-807580539271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5 12: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5973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宜良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经办人: 罗工
办公电话: 13888321238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殷工
办公电话: 15587083510 移动电话: 155870835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244001001
标段名称: 宜良县“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6 09:00
开标地点: 宜良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屠宰场建设,配套分割车间、制冰库、速冻库、保鲜库、冷藏库等,配备保鲜运输车辆,搭建中央厨房、建立产品研发中心等一体化的产业园,配套消毒设施设备、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等、配套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宿舍区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部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施工方)名称一致。 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发现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均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名称一致,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拟派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等。 (4)上述拟派项目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或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部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 5.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近三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申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和银行代发制度,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4)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7.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2)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及所有项目组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若需更换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3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或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1万元/次/人,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 (3)施工单位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4)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 9.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 ,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施工方)名称一致。 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发现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均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3-09-25 10:36:0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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