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6180010013
预算金额83055.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川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平陆运河沿线(灵山段)陆屋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陆运河沿线(灵山段)陆屋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灵山县灵广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社会资本投入、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陆运河沿线(灵山段)陆屋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6618001001
3、计划总投资:83,055.84万元(以实际最终发生为准)。
4、建设地点:坝基村、华麓村、教坪村、罗屋坪村、企石村、沙塘村、石子岭村、新营村、国营新光农场、陆屋村、陆东村、陆屋镇、陆屋村桥头岭队、企石村三家、企石垌、龙湾坪;罗屋坪村宝鸭塘、大坪、东风、石子岭村金鸡岭、陆东村花石、陆东、杨屋村高湖、移民安置区、南湖村、陆阳社区。
5、建设内容:灵山县平陆运河沿线(陆屋镇)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和全过程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和全过程实施。本项目包括农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以及产业引导与布局四个板块。
【包括(但不限于)潜力调查、选址、勘测、可研编制、土地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监理、土地流转及租金支付、工程施工、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后期管护、土地评估、土地权属调整等工作。】
6、合作期限:8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专业技术水平。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市政类或水利类专业或土地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土地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2.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含在建)一项生态修复或土地综合整治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求如下:
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社会资本方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职责,至少有一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在册员工)任其为项目总负责人。
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职责,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社会资本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4年7月10日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024-08-12 09:30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网站发布。
七、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7-642830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灵广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2505号(荔香园6号楼1、2号商铺)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0777-688029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C座1029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川云、庞琳、伍毅菲
电 话:0771-2231082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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